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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月31日被忽略现象普遍 人民币理财盼T+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 10:49 每日经济新闻

  卜春艳

  北京储户段先生近日状告某国有银行,缘由是该银行通知存款的利息计算“不算31日”,少支付自己利息100余元。

  据了解,“大月”的31日被计息系统忽略的现象非常普遍,沪上有多家银行规定,个人储蓄存款的计息期均按一年360天计算。

  理财专家称,通知存款“不算31日”,是储户吃亏。其实,日常理财中被银行“侵吞”利息的现象不少,购买理财产品时,尤其要注意起息日。银行通常会对理财产品设定一个销售日期,起息日则为产品销售日期结束的次日。这种做法看似合理,可问题在于有的银行明知是热销产品,仍把销售日期拉长,甚至超过半个月,赚足认购资金未起息前的利息。由于一个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募集规模少者数亿,多者近百亿,其中被“侵吞”的利息不菲。因而,投资者购买前须看清产品说明书,特别是起息日。在相同收益率情况下,起息越早的产品,实际回报越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外

理财产品竞争激烈,未来T+0或T+1的产品有望趋多。招商银行本月推出的“金葵花-人民币日日金理财计划”,是国内首款T+0人民币
理财产品
。该产品的最大的特色是赎回资金实时到账,追加投资当日起息,使投资者兼顾流动性并实现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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