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的战略思考

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的战略思考
2018年08月17日 16:04 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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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的战略思考

  袁临江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反全球化思潮涌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提出的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倡议,是世界新型全球化的中国解决方案。“一带一路”倡议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通”为核心,全力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已成为全球最为激动人心的经济增长极和互利共赢的合作新平台。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地域差异性很大,风险复杂多样,存在较大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法律风险、违约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保险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国际经济事务中通行的风险防范成熟机制,理应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当前,我国金融业加快双向开放,保险业必须紧跟国家战略,加快走出去,充分发挥风险管理、资金融通的专业价值,更好更全面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海外利益保驾护航。

  我国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现状

  跟随“一带一路”建设、保障本国海外利益是我国保险业“走出去”的必然选择

  目前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在“一带一路”建设引领下,中国经济正在全面加快走出去。2017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额达到7.4万亿元人民币,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达到143.6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达到1443.2亿美元,海外并购规模达到370亿美元,这为我国保险业加快走出去、进一步做大做强带来了重大战略发展机遇。

  日本和德国保险业发展历程表明,保险业抓住本国实体企业国际化扩展机遇,为本国海外利益提供风险保障,是实现保险业国际化的必然选择。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基于国家战略和日元国际化考虑,大幅进行海外扩张,日本保险企业在政府大力支持下最大化为本国海外利益提供保障,并实现了全球布局,至今日本海外实体企业的大部分保费仍然直接或间接回流本国保险公司。与此类似,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经济开始从引进外资向对外投资转型,为配合本国企业全球化战略,德国保险业加速国际化;在此期间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全面进入全球主要保险市场,一跃成为全球领先跨国保险集团;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与德国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豪赫蒂夫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全面保障本国海外大型工程和投资项目安全。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具有很大借鉴价值。中国保险企业应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战略机遇,加快走出去,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

  我国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政策支持框架初步形成。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鼓励中资保险公司尝试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为我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017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提升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渗透度和覆盖面,构建‘一带一路’建设保险支持体系,创新保险产品服务,构建‘一带一路’保险服务网络”。

  二是产品和服务创新初见成效。目前中资保险公司已基本可以覆盖“一带一路”常规险种,并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上进行积极探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挥政策性机构优势,通过保险产品以及商账追收、资信评估等服务,助力实体企业破解“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难题。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等国内保险机构共同组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共保体,大力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出口。中国再保险集团与中国安保共同体独家战略合作,为中国赴海外人员提供“中国保险+中国安保”综合保险保障,“国人国保、国家再保”品牌得到市场认可和社会良好反响。

  三是海外机构和服务网络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底,12家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共设有22家保险承保类营业机构、11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5家保险中介机构,中国太平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寿集团等国有企业海外机构布局相对积极。在区域选择上,主要围绕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全球金融中心开展。此外,中国再保险集团注重国际合作,自2017年以来,已与27家所在国最大的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境外服务网络已覆盖全球12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7个,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查勘定损、理赔救援等本地化服务。

  四是再保险先行军作用初步展现。受监管壁垒、文化差异、机构网点等因素影响,保险业走出去先后顺序一般为再保险、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无须直接面对投保人,市场准入和监管相对宽松,必须借助全球组合分散风险,天然是保险业走出去的先行军。作为我国唯一的国有再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与上百个国家、上千家保险和再保险机构都有业务合作,在全球主要再保险中心有5家分支机构。2016年,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国再保险集团积极倡导开展“一带一路”国际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前期研究,获得行业广泛响应,已取得积极成果;并应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邀请,担任新加坡“一带一路”保险联合体管理机构;还与金砖五国9家主要保险公司签署金砖国家保险再保险支撑体系合作协议,目前在业务拓展上初见成效。

  我国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困难挑战

  我国保险业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走出去步伐慢于银行业,更是落后于实体经济,全球化经验比较欠缺。不平衡不充分的保险供给,与“一带一路”建设日益推进、不断升级的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正在凸显。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对保险的价值认知有待提升。在国家顶层设计方面,财政税收、监管创新等政策制度对保险业特别是商业保险和再保险走出去的引导支持力度还不够。而走出去实业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风险管理缺乏充分认知,更多是被动购买保险,采用保险产品组合主动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和技术能力都还比较薄弱,使得很多风险都处于裸露和“应保未保”状态。并且由于近年来中国保险市场发展良好,国内保险企业的业务重点集中在国内,走出去的动力不是很强,缺乏国际化发展的长远规划。

  二是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需要加强。目前中资保险企业海外服务覆盖面较窄,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特别是“一带一路”急需的政治风险、特殊人身意外伤害风险、延期开工风险、跨境并购风险等保险产品缺失或保障性不强。根据估算,2016年中国海外利益的财产险和工程险保障需求约为10万亿元人民币,而国内主要商业保险公司为中国海外利益财产险和工程险仅提供了约6500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仅占实际保障需求的6.46%。更重要的是,国内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开发、产品定价、条款设计、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对外资保险/再保险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均有很强的依赖性,在查勘定损、救援理赔等本地化服务方面更是基本依赖外资公司提供,影响了“一带一路”建设风险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重大项目承保能力需要统筹。很多“一带一路”项目都是大型工程,投资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对承保能力和风险保障要求很高。目前中资保险企业仍处于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状态,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整体协同性不强,在分层风险保障体系、稳定的再保险合约支持和行业统一运作平台等必要的统筹机制上基本空白,尚未建立抱团出海的合作机制。

  四是海外机构网络布局需要加速。目前中资保险企业主要通过自设方式铺设海外机构,截至2016年底,仅有4家中资保险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少数几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有7家营业机构,大幅落后于银行业,同期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有62家一级营业机构。相比自设方式,海外并购具有迅速占领目标市场、快速获取机构网络、吸收先进技术经验、弥补自身短板等好处。目前中资保险企业特别是国有保险企业在海外并购上还处于摸索尝试阶段。

  五是保险资金参与力度需要加大。目前中资保险企业海外资金运用仍以资产配置全球化为主要目标,很少直接参与“一带一路”项目投资。截至2017年底,中资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余额近700亿美元,占全行业总资产的3%,远低于15%的监管上限;在配置结构上,以不动产为代表的另类资产占比高达50%,公开市场投资仍然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地区。

  我国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对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建议通过文件形式明确保险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功能作用,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例如针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出台保险安排指导意见,对参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我国保险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二是重视并推动保险企业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各层级的重要工作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例如建议在中央推进“一带一路”相关建设工作机制中增加吸收保险企业代表,国家相关部委推动保险企业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商业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与基础设施、资源能源等行业企业建立风险保障相关对接平台。

  加强监管创新,推动保险业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是建议在监管导向和审批上,鼓励保险企业围绕“一带一路”风险保障需求设点布局及构建相关业务机制。例如,尽快成立“一带一路”国际保险再保险共同体;加快审批保险机构特别是再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新机构;稳妥支持中资保险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保险主业并购;适当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范围。二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监管机构沟通。例如,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风险监管标准及准入政策方面实现对接,为保险企业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国民待遇”;支持和帮助保险企业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监管政策变化,增强境外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能力建设,实现保险企业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成长壮大

  一是保险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国际化战略规划,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快海外机构网络布局,构建国内国际市场协同发展格局,同时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吸引和培养国际化人才,不断提高国际化经验和能力。二是保险企业要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对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政治风险保障、海外人员综合保障体系、海外投资保险保障、海外并购责任险保障等产品加快研发速度,加大配套服务投入,同时提高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能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三是保险企业要打造“一带一路”朋友圈,广泛联系其他中资同业、海外保险合作伙伴、海外走出去实体企业、其他走出去金融企业,适时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战略联盟、业务共同体等机制,提升海外服务能力。

  加强引导支持,充分发挥再保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先行军作用

  再保险是集中化程度很高、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高度市场化行业,全球前十大再保险机构累计市场份额超过80%。全球化是再保险企业的最显著特征。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公司欧洲以外业务占比超过60%,印度再保险公司、韩国再保险公司和日本东亚再保险公司的国际业务占比也都高达30%~40%。再保险还是保险产品及服务创新的重要驱动方,基于较雄厚的数据积累、技术能力和合作网络,对保险创新产品设计、产品定价、条款设计、风险管理等均起到引领作用,如中再集团正在通过自有的唯一中资劳合社辛迪加业务团队、各海外机构业务团队等,逐步加大参与中国利益保险市场,力求逐步提高中国保险业在全球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当前,我国金融业正在加快双向开放。再保险作为金融业的细分领域,早在2006年就已经全部取消法定分保,目前外资占据国内财产再保险分出规模60%以上的份额,引进来已重塑行业格局,走出去依然任重道远。按再保险保费计算,目前中再集团位居亚洲最大、全球第八,相比国内保险企业,在国际业务覆盖面、全球化经验和人才储备、海外机构网络布局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先发工作,但目前占比仍较小。中再集团作为再保险“国家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中再集团提出的明确定位和要求,即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逐步发展成为以再保险业务为核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再保险集团。遵照监管机构和股东单位的要求,把加快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战略重心,通过自建、并购、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加快“一带一路”沿线设点布局,加快搭建全球服务合作网络,向着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再保险企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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