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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切实提高银行案件防控水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1:41 金融时报
银监会召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 切实提高银行案件防控水平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记者韩雪萌报道 近日,银监会召开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上半年案件情况,要求各家大型银行要增强执行力建设,切实提高案件防控水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蒋定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5家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案件总数下降。5家银行共发现案件53件,同比下降58%。二是大案数量下降,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为18件,同比下降51%。三是涉案金额下降。涉案金额为3.85亿元,同比下降69%。四是风险金额下降。风险金额为3.64亿元,同比下降52%。同时,各家银行上半年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范案件损失金额4.5亿元。各行还加大了陈案查处和自查发现力度,上半年共查处2005年以后的陈案36件,占案件总数的67%,累计自查发现案件32件,自查发现率60%。 刘明康强调,各家银行要从维护改革发展成果的高度来认识案件问题。他指出,已经股改的4家银行以良好的业绩和全新的姿态走进国际大银行的行列,农行也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正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各行频发的大、要案已成为影响银行形象的大问题。因此,各家银行要正确认识案件形势,准确把握案件发展趋势,对新出现的案件和反复发生的同质同类案件,要加强防控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 刘明康指出,目前银行案件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家银行合规文化建设不够到位。案件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因此,各家银行一定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了解你的部下”。一定要建立对案件责任人的惩诫制度。 首先是建立“赔罚”制度。要建立赔偿制度,要求员工因违规、失误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赔偿;要建立案件责任人处罚制度,使违规、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获得的非法收益。其次是建立“走人”制度。对案件责任人和相关知情人撤职或除名,不能姑息养奸。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各种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和移送,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蒋定之对案件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各家银行在案件防控工作中要抓好“五个统一”:一是把抓认识与抓行动统一起来,增强执行的主动性。要把案件防控工作贯穿于银行各个业务领域和环节、渗透于每个员工思想和工作中。二是把抓制度建设与抓制度执行统一起来,增强执行的有效性。要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再评价,在正确理解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各级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三是把抓个案整治与案件防控工作全局统一起来,增强执行的针对性。要对案件追根溯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四是把抓查防案件与追究案件责任人统一起来,增强执行的约束性。今后对案件问责要实行“一案四问”制度,即问案件的当事人、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问与作案人交往较多的知情人、问发案单位两级领导人之责。对于百万元以上案件,不管案件的破案程度和追赃情况如何,都要按上追两级的要求先追究领导责任。五是把抓案件防控工作同争取外部支持统一起来,增强执行的协调性。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同时要与公安、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另悉,银监会相关部门及各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也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部分大型银行还对案件产生的原因及部分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并对案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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