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加强创新产品风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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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6:00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申林英 昨日,在“交银汇丰论坛”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金融创新如信用衍生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监管与金融稳定的关系发表了看法。 刘明康肯定了信用衍生产品和投资型结构产品的发明和创新以及市场的发展,并指
在风险转移的一级市场上,流动性近年来是不错的,并呈上升趋势,给人一种可靠无疑的感觉。但是,有些设计的产品和分类市场其实对这种次级市场流动性中断的抵抗力是十分脆弱的,对一级市场上的活动也是有影响的。监管者必须对这种中断型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在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挑战上,刘明康表示,度量、监测和管理流动性风险离不开市场参与者,也必须包含对每个金融机构流动性避险拨备的设计和各行业对这种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监管者引导银行业按巴塞尔资本充足新协议(和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II标准)框架来重新定义上述相关各环节工作更是十分重要。 对于创新产品方面的操作性风险,刘明康指出,对创新产品操作失误会导致金融风险的急剧放大。因此,对具体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以及对从业人员防范风险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十分重要,而对业务规范和流程规范更应认真设计,不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以适应创新的需要。 当今的套利行为,不仅是风险投资基金及对冲基金的手法,而且也是许多投资银行乃至商业银行全球市场部的拿手好戏。这种套利冲动和趋向,也不仅在高流动性的发达市场中出现,更在流动性有缺陷的新兴市场中摧枯拉朽。因此,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应加强信息交流,对问题作深度探讨,防止市场出现任何信用履约上的违约现象,同时要确保健康发展,增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进市场信心的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