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思危:刑法修正案增三道投资者保护线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11:4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日前在“第十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表示,目前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在这次修正案中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大概有三条: 一是上市公司董事、经理明知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
二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致使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实施行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和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是对应当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成思危表示,总体来说,此次刑法修订对股市一方面要鼓励支持,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否则违法成本很低,就鼓励人违法。 谈到股权分置改革,成思危表示,我们必须要坚持改革,不通过改革发展解决不了股市的问题,相信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以后,中国股市是有希望走出低谷的,但是治本之策还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