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萨奥法案》大棒激怒海外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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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2日 19:27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高山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最近,欧盟内部市场专员查理·麦克里维抵达美国,就欧美双方在会计制度准则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与美国主要监管部门展开磋商,为即将爆发的欧盟公司美国退市热潮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萨奥法案》引发欧盟企业在美退市潮 欧美双方的分歧始于2002年的《萨奥法案》。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欧洲企业除了按照欧盟内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报告外,还必须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额外报告,而欧盟企业将为此规定付出了沉重的成本代价。 因此,自去年起,为规避该条例的限制,有许多欧盟企业宣布将在法案对海外公司正式生效前,退出美国股市。 对此,美国监管部门披露了一个范围广泛的征询计划,就《萨奥法案》向企业及它们的审计方征求意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表示,举行圆桌会议讨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章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章要求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这种内部控制应能发现企业的欺诈行为,并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为确保《萨奥法案》最终实施并产生期望的效果,美国国会2003年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拨款0.98亿美元用于聘请200名雇员,专职按照联邦证券法的要求对审计师和审计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同时,法案对违规行为制定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 激辩萨奥新法 《萨奥法案》代表了一个新的资本市场监管时代的到来。它明显改变了以往会计公司实行自我管理的做法,规定设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对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册管理。事实证明,《萨奥法案》生效以来,已经有超过500家美国公司的财务问题被揭露。 电脑集团太阳微系统首席执行官Scott McNealy抱怨说,高管们不得不“为了《萨奥法案》等相关的长篇大论耗费大量时间金钱,而这些花费都出自股东们的口袋。” 但股权持有者们认为,新法案的代价是值得的,因为自法案实施后已经有500家公司的财务问题被公之于众。 此前,SEC一直认为:从长远角度看,一旦发生公司丑闻,投资者的损失将远远超过公司目前付出的成本,因而《萨奥法案》第404章带给美国公司的利益远大于现在公司所消耗的时间和金钱,尽管代价高昂但也是必要的。 中国公司同样遭遇“当头一棒” 目前,中国股市所处的大环境与2002年前后的美国市场极其相似。2001年安然公司宣告破产,美国股市剧烈动荡,投资人纷纷抽逃资金。而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诚信危机已成为导致股市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落马和外逃的消息充盈报端,仅仅2005年1月的31天里,就有12名上市公司高管相继涉案落马,这给中国的证券市场和投资者以极大的信心打击。 由于美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融资能力强大,此前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曾一度是中国内地公司海外上市的首选地,到美国上市曾是很多中国企业的梦想。但自从美国颁布《萨奥法案》后,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美国的吸引力正逐步降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已经弃纽约交易所而转投伦敦证券交易所。 背景资料 为了应对安然财务丑闻及随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事件所造成的美国股市危机,重树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关于会计和公司治理一揽子改革的《萨班斯-奥克斯利公司治理法案》(简称《萨奥法案》)。四天后,布什总统在白宫签署法案,使其正式生效。 《萨奥法案》又被称为公众公司会计制度改革及投资者保护法,一度被誉为“自富兰克林·罗斯福时代以来美国影响最广泛的公司商业准则的改革行动”。 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欧洲企业除了按照欧盟内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报告外,还必须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额外报告。而欧盟企业将为此规定付出沉重的成本代价。《萨奥法案》俨然成为阻碍美国股市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绊脚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