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公司还是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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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18:04 《全球财经观察》杂志 | ||||||||||
文|崔忠亚 兰红 顾明 尽管没有人事等方面的决定权,汇金公司却依法享有对中银的监管作用,这种作用使金融监管格局变得更加复杂 汇金公司从成立之日起,就一直蒙着神秘的面纱。这家于2003年12月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了3724.65亿元人民币(即汇金向中银、建行注资的450亿美元外汇储备金折合人民币价格)。 8月26日
而此前一天8月25日,记者找到了汇金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这座位于金融街上的大厦,隔壁就是中国建设银行总部。然而,平安大厦的楼层分布图上并没有汇金公司的名字,大厦的保安人员也表示没有听说过汇金公司。 在大厦的四楼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前台并没有否认汇金公司的办公地点在这里。但是她说,汇金公司没有独立的办公室,汇金的部分人员是由外汇管理局的人兼任的。 据汇金公司公布的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名单,汇金公司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外汇管理局组成,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人员占了多数。公司的董事长郭树清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总经理则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胡晓炼。 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中国首席代表邬润扬说,汇金公司只是政府的一个法人代表,完成对中国银行注资的职能,实际上汇金公司只是一个“壳”,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公司。 在中银股份公司成立大会上,汇金公司总经理胡晓炼说,“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国家注资的安全并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说:“政府对于国有企业履行所有者职能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法国的许多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都是政府委派的,关键还是整个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盈利能力的提高这个目的是否实现。” 不管负责人是由谁决定的,汇金公司只是政府的一个法人代表,是确凿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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