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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并购重组高峰论坛10月29日(下午)(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15:29 新浪财经

  并购后整合运营的需要,刚才我也说了,成功率不足30%,我相信大家都有,至于出处在哪,我们也不知道。重要的原因就是整合运营不成功,这是我刚才讲公司销售买段政策,这个政策确实也有,如果不去掉这个问题整合运营绝对成不了功,如果人员安置不能解决掉,这个公司一样解决不了,本来是3.7亿,即使37亿也没办法解决问题,因为在现在竞争社会,人员成本高居不下,产品没有办法在社会当中竞争。

  刚才还讲买方对卖方尽职调查,特别是政府,以前都不知道,几年以前还是买方占主动,其实公司在你手上和在我手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你看刘跟森他有很多钱,他不敢装在自己口袋里,钱这个东西,除了吃的用的睡的之外,没有什么其他意义,就是社会财富,在你的兜里和在政府兜里都一样,只要资产没一把火烧掉,都是社会的资产。他现在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他会了解买方是什么样的想法,你恶意动机他要摒弃,如果他发现你有这样的动机他不要你。获取和改变土地用途,现在房地产业这么火热,很多地方都有以这种目的并购,然后通过关联交易进行诉讼,占用目标公司资金,炒作股票这都是恶意动机,现在政府有足够能力来判断这一点。

  善意的买方也要看一下,你虽然是善意,但是你是不是有能力把企业弄好,有能力还不行,还要看你是不是有愿望,这个愿望是什么意思?要看这个企业在你的公司架构里边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当然我们胜出主要原因在于我们重视它,我们要把它发展起来,而有行业前几位公司最后失败,是因为他只想把它作为自己的工厂,这也是很重要。我们如果作为买方如果有恶意动机一定要隐藏这一点,如果即使是善意的也要表现出来自己有这个愿望和能力。

  什么时候开展尽职调查,这就是我前面所说四个阶段当中,实际上是前两个阶段开展尽职调查,后两个阶段实际上是尽职调查的一种延伸。刚才我们说尽职调查倒置怎么办,这是我们经常说一拍脑袋就签协议,先结婚再恋爱,我们经常这样开玩笑说。如果是这样也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要把可能风险降到最低,但是我们要充分了解这一点。先签协议,后面尽职工作有极大困难。比如说到任何一个部门,到国资委,就让他提供国有产权登记他们都很难提供,搞了一个多星期,所以这很难,我们对困难一定要重视,因为他想极力掩盖,就是最重要的部分。

  如何发现交易中潜在问题,刚才在前面都说很多问题,比如收集文件资料,面谈、访谈、核对事实,还有实地考察,搜集文件资料,就可以发现买段品牌的方式,用章制度,我特别要强调一点

商标和专利,商标和专利往往是并购当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很多人一说并购调查都说到现场去,待上三天五天,最多十天,但是商标和专利其实就在北京,很多人都会忽视这个问题,实际上我老在说,你们追债怎么追不回来,我恨不得干追债律师,追债律师最重要一点是别的不管,就把商标封了,你就得找我来谈,找我谈我就有主动。我觉得有很多方法其实都没有被大家运用上,商标和专利,这东西很重要,它相当于一个公司的新账,没有它公司没有进行再次运转。我一直在强调一点,律师走到哪去碰壁没关系,我们碰壁过程就是一种调查过程,他会跟你谈一些事,比如男的递跟烟就能谈,这些都是我们调查重要线索,当然女的就没办法。今年上半年
人民币升值
背景下国外很多资金都要进来,找我们帮他们做公司增值,在做增值过程当中是谈判筹码需要,这很重要。公司就把土地和房产以实务来出资,但是没有过户,现在我们这方投资者就问我们可以增加哪些谈判筹码,因为没有过户,房产没有过户没有关系,因为房产它还是有所有权,这个权利可以过,但是土地没有过户,就说明出资不行,因为土地是有专管,这个出资不实,在公司这几年利润要砍出来,这也是我们为投资者又争得一块利益,这也是谈判需要,这是尽职调查很重要的一点。

  访谈也一些很重要的线索就是考察管理层,为人力资源并购、整合、运营这是非常重要的。刚才讲外调都详细说过,实地考察我感觉很多中介机构,实地考察有点走马观花,我到现场待几天,应付过去就完了,收集资料完了就行,很多东西委托人也这么认为,他们这样认为有几个原因,一个他们觉得这样费用低。第二,他可能觉得就是这样,因为很多委托人不是老总自己,可能是一些中层委托律师,或者审计机构做这些事情,价码压得越低,工作成效越大,尽职报告上去就会很漂亮,但是实际上作为企业真正决策人不能这样想,该花钱的时候要花钱,该做到什么样的范围和程度,决策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断。我们说到现场调查走访一般情况下都会有现场调查走访,但是有一些目标公司分公司和企业比较多,这怎么办?每个地方都跑,这种情况确实很难,要让律师每个地方都去跑,那点费用都不够跑的,这种情况要平时在自身方面有重视,要弄明白这个事情有多么重要,这样才会委托律师或者会计师他们的范围和权限。

  还有外国上市公司在中国权限,他们经常也要披露,披露的时候会委托中国律师来做,我们也经常做这样一些事情,但很多其他律师事务所,我感觉没有到现场去看过,我们都会到现场看一看。做尽职调查应该考虑哪些可能漏洞,首先一个合法性,一个财务税务,这些可能漏洞其实我前面穿插已经讲得比较多,因为时间关系,大家可以后面看一看,我写得比较详细,因为我考虑到时间不够,大家可以看一看。

  再强调一点,风险判断的尺度。为什么说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认定标准,有些时候不一定符合法律上安全标准,我没有对这个问题做详细归纳和研究,但是我们在过程当中遇到类似事情很多,比如财务审计里面有一笔四千万的应付款,这个应付款是应付某大股东,他们采取一种方式,要原大股东那边原来在这儿的经理,现在被他们控制起来,因为一些财务方面的原因,就让他在牢里写了一张条子,说这个帐是假的,或者不存在的,就凭一张条子审计部门要入帐,这一点我认为肯定是不可能,因为这有帐,对方肯定也有帐,而且还有凭证,这肯定不行,但是我们提出来,审计那边不知道基于什么理由,他认为是可以,也许是认定标准不一样。帐还有一笔,也是预付款八千万,这是欠集团的,集团虽然是国有性质,虽然两个股东都是国有,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公司,审计机构有国资局核销文件,就把这个核销,这些也都是我们百思不得一解,我跟很多会计师也沟通过,他说我们审计只要有依据就敢入帐,所以这种入帐基础,如果不合法,这个评估结果是可商榷的,所以我一直在强调和主张,在现场中介机构一定要通力合作,而且就某一些重大事项要有一致意见,这是我们遇到问题当中比较典型的,今天给大家汇报一下,希望大家能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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