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酒后驾车险保障了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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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喝酒驾车带来的事故难以根本避免,那么,对无辜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就不能不加以考虑。如果碰到经济并不宽裕,根本拿不出足以补偿受害人损失的司机,对他该怎么办呢?按照以前的做法,那就只有让受害人自认倒霉,成为真正的“撞了白撞”。即使司机为此坐牢,对于受害人(有的受害人可能终身残疾)来讲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酒后驾车保险无可厚非
发表评论 保险公司所进行的仅仅是一种商业上的交易,是私人之间的行为,在商言商,而我们社会对于纯属私人间行为尽量减少进行道德评判,“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由他们去吧。
张驰:“酒后驾车险”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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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荒唐的不只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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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这样让人觉得荒唐的险种,说明保险公司根本没把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眼里,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金钱、利益。所以说,当利益成为一些人追逐的中心时,荒唐的事情在一些人的眼里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了。
酒后驾车列入保险范围 保险专家认为荒唐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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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在获悉这一消息后,对记者说的头一句话是“荒唐之极”。郝演苏表示,保险产品所要保障的是一种意外和过失行为,而不承保道德风险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保险产品首先不能违法,而我国的交通法规规定严禁酒后驾车,此保险产品承保酒后驾车后的肇事损失,这本身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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