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首次为“酒后驾车险”正名 称要大力扶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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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 08:50 经济信息联播 | |||
《经济信息联播》特稿:最近,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酒后驾车险”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争论,各大媒体也把此事炒的沸沸扬扬。今天,保监会第一次就此表态: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 保监会在声明中指出,“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不一样,它是一种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 实际上,对于酒后驾车险争论最大的也就是赔偿责任的问题。很多人都担心推出这个险种以后,会放纵驾驶员酒后开车,并且帮助他们逃避肇事后本应承担的责任。那么,这个新险种究竟保护了谁的利益呢?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肇事导致的法律责任有三种,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所有酒后驾车的驾驶员都必须承担某一形式的行政责任,而民事责任只有酗酒的驾驶员给其他人造成伤害以后才需要承担。“酒后驾车险”保的就是这部分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酒后驾车险”只能帮助肇事驾驶员减轻部分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驾驶员承担其他的行政责任。 在这份迟来的声明的最后,保监会再次强调,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今后,除了酒后驾车险以外,相关的责任保险也将是各大保险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 各方争论酒后驾车保险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个新险种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争议。在最先引发争论的沈阳市,经济信息联播记者在街头进行了一次随机采访。 不仅老百姓对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险种表示不理解,就连很多司机师傅也十分不满。而抵触情绪最大的就是沈阳的交警了。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然而在这次的随即采访中,记者却发现,天安保险公司的许多业内的同行们却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 有关保险专家表示:酒后驾车同其它违章行为一样,都属于非主观意识违章,对酒后驾车车辆损害这一块可以不赔,这样对酗酒司机是一个警示,也是一个惩罚。那么对第三者责任这一块,应该赔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洁:那既然其它违章事故保险公司都赔,酒后驾车为什么不赔呢?因为第三者责任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果肇事者他不具有充分的赔偿能力,那么对第三者得不到赔偿,就带来一个社会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觉得我是主张赔偿的。 保险公司细说“酒后驾车险”推出缘由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附加险种,将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明文规定不能够索赔的酒后驾车肇事行为列为可赔偿范围,近日天安保险也就这一产品作出说明。 在最先引起争议的沈阳市,记者从天安保险沈阳分公司那里看到了这个新险种的原文,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25万。 天安保险沈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峰说:“我们这个条款保障的主要是饮酒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对他们进行补偿,对驾驶人本身和车辆没有保险保障。” 他还告诉记者,由于我国保险费率放开以后,险种的制定权也同时放开,各保险公司都准备推出一些有个性的险种,天安保险此举的目的就是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占据主动。 但据了解,尽管推出这项保险以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真正投保这项险种的客户却寥寥无几,在天安保险已开办业务的22个城市中,投保这项险种的客户总共不超过300个,投保客户最多的沈阳市也仅仅只有30人投了这项保险。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首播 CCTV-2 周一至周六:21: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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