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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发难新法 劳动部全总表态修改几无可能(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1:30 华夏时报

  孙宝树副部长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社会特别是资方对《劳动合同法》有多种误解,主要包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导致用工机制僵化;实施该法会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和就业。

  孙宝树强调指出,在许多国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和《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放宽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不会导致用工机制僵化。

  对增加用工成本问题,孙宝树说,实际上是因为这些企业过去没有为职工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要矫正企业这种行为。“用损失职工合法权益所形成的低成本来追逐高利润,是不正确的,也是违法的。不矫正这种行为,对守法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

  张鸣起与孙宝树的表述几乎一致,他还透露,为消除外界的误解和误读,将大力宣传,并积极推动立法、执法部门尽快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条例、法规、规章,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多方利益角力劳动法细则

  在观察人士看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分别针对两会上质疑《劳动合同法》声音予以回应,是在寻求力量的平衡。

  “资方代表在两会这个平台上发声,现在很难说会有什么具体影响。”陈步雷教授谨慎地说,但如果没有相对的一方出来制衡,“可能会影响到配套法规的制定”。

  陈步雷透露,他先前参与了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当时各界对一些问题发生争论,悬而未决,劳动部决定将这些问题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但后因争论扩大,多方力量角力,高层认为一些想法不成熟,该实施办法被推翻。“后来又决定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3月20日,记者致电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初稿已经出来,全总站在工方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采纳不采纳由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两会声音是否影响后续立法,你们应该向国务院法制办询问,但我们认为,修改《劳动合同法》是不可能的!”

  陈步雷也表示,在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任何意见都有可能被采纳,这就要求立法部门兼顾多个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既要对劳动者基本权益进行保护,同时要保障经济活力,给雇主用工自由。

  “如果一方的声音过于强大,当然有可能主张到较多的权利。”陈步雷说,所以学者、工会以及具有公益精神的人士,包括传媒,应该站出来代表工人表达合理、科学的诉求,而途径包括向国务院法制办表达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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