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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选打新股产品货比三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0:59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崔帆

  “打新股”理财产品市场目前可以说是供销两旺,一方面是投资者趋之若骛,另一方面是新产品层出不穷。面对,目前银行系、券商系等琳琅满目的“打新股”产品,投资者该如何挑选呢?

  农业银行金钥匙理财中心的专家李昊通过《财经时报》告诉投资者,在挑选“打新股”产品时先学会“三看”。

  首先看卖家,即推出产品的机构实力。

  银行系多以网上“打新股”为主,券商系产品最大优势是可以同时网上网下“打新股”,因此收益更为可观。

  部分“打新股”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上未注明是参与网上申购新股还是网下申购新股,而有的理财产品则明确标注“网上申购”或“投资于网上、网下新股”。

  虽然只有几个字的差别,却常常被投资者忽视,但这种“打新股方式”的区别能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收益。

  此外,券商系产品的风险要高过银行系,当其持有的不超过20%比例的股票下跌时,也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其次看手续费。

  目前打新股理财产品的费率通常包括销售费、管理费、托管费以及业绩报酬提取费率。其中,各种固定费用约占投资金额的2%,业绩报酬费则收取得最高,而且不同产品的收取比例有较大差别。

  特别是银行系产品尤其需要关注收费细则。银行系“打新股”产品有三类,一类是收取销售手续费;另一类是在收益之中提成,比如中信银行“新股支支打”在投资完成后提取收益的20%,认购时不需手续费;还有一类是“认购费+提成”的模式,如工行产品收取0.7%的固定费率,若当年该产品的收益率高于3.6%,工行对高于3.6%、低于8.8%的收益部分收取20%的业绩报酬;在高于8.8%的收益部分,工行收取40%的业绩报酬。

  最后看流动性。

  市场上“打新”产品的资金赎回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设有一定的封闭期,如半年或一年,在产品封闭期内不可提前赎回;另一种是在规定时间内可退出,有的产品设有提前终止机制。

  券商系产品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周期相对较长;银行系产品较注重流动性高,投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年,有些甚至只有几个交易日。但流动性较好的新股,支支打等产品由于交易日短,受时间限制无法进行网下申购,影响了产品的收益率;而部分周期长、流动性差的产品,收益率反而高点。

  因此,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较高收益或较好流动性的产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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