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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征求社会意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2:41 金融时报
宋焱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宋焱报道 为保证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今天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建立对于《物权法》当中有关动产担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物权法》实施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对第三方产生效力,以妥善保护物权人、出质人的利益。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是国际动产登记的普遍做法和经验。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人民银行在内的多个机构都在积极推动完善我国原有的动产担保制度,今年两会上通过的《物权法》在动产担保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此后,在《物权法》通过之后,央行征信管理中心组织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成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工作小组,逐步完善登记系统的业务需求调查。与此同时,央行还着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起草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此次《办法》提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通过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登记由质权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登记机构根据查询人的申请,提供查询证明,其所提供的登记和查询服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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