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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总裁杨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01:10 金融时报
勇担社会责任 力促社会和谐——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杨超 记者 王小平 “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阐述社会责任理念是我们服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公司追求‘基业常青’、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自觉行动。”9月14日,我国国有保险企业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中国人寿社会责任报告》向媒体和公众正式发布。在发布会上,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杨超表示,中国人寿在履行企业公民义务过程中已初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责任理念,构建了相对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通过此举意在告诉公众:从2003年至2007年上半年中国人寿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曾经做了什么,我们今后还将怎么做。 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优秀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竞争的一种主动行为方式。作为我国最大的金融保险企业,中国人寿在业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对行业起着引导和示范作用。日前,本报记者就中国人寿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成就、突出的特点及未来的发展目标等采访了杨超总裁。 记者:中国人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基于哪些考虑? 杨超:随着中国人寿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各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对中国人寿十分关注,不但关注公司的业绩状况、资本市场表现等,对业务、财务以外的其他方面情况的兴趣也日益增长。我们希望借此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机会,搭建一个新的对话平台和窗口,进一步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中国人寿,展现公司“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希望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在保险行业内进一步倡导勇担社会责任的风尚,致力于提升行业整体社会形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 记者:近年来,中国人寿各项业务发展成绩卓著。到目前,总资产突破已一万亿元,拥有全球市值最高的寿险公司,成为我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人寿以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理念支撑这样一个庞大的经济组织? 杨超:企业是经济社会的细胞,在为自身创造经济收益的同时为社会创造财富。一个稳定的、可信赖的合作性社会秩序对于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回报客户、回报社会是企业的经常性义务。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要求,也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自身的“软竞争力”,对外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声誉度,并为开拓市场打下良好基础,对内可以营造积极健康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 中国人寿一直以来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作为企业的使命,将公司的发展植根于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沃土之中,坚持“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服务社会中加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服务社会,实现公司与社会共生共荣、和谐发展。 作为国有骨干保险企业,公司经营领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利益相关者众多,影响力已广泛深入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始终恪守的理念是:履行好经济责任,积极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社会物质和文化的繁荣;履行好法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守法企业公民,促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形成;履行好道德责任,做信守承诺的典范,促进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履行好慈善责任,关怀弱势群体,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的形成。 记者:一般来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或多或少都会带来一些经济上的负担,请问中国人寿如何在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二者之间进行平衡? 杨超: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并不矛盾,而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创造经济效益是企业的中心任务和根本需求,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基础。因此,我们始终认为把企业自身做好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承担社会责任也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比如获得良好的口碑和更多客户的信任、支持,提升品牌美誉度,增强企业“软竞争力”等,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当然,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必然要有一定程度的付出,这正是企业回馈社会的表现形式,对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中国人寿一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自身成长与社会贡献兼具的商业模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这些年之所以业务持续强劲增长,资本运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把社会责任的发挥和自身的做大做强做优紧密结合起来,在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中寻找新的事业空间,在主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全局中开创中国人寿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正是因为坚持了以社会责任为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我们着眼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不断拓展保险覆盖面,把资金运用与支持金融改革、国企改制和上市、资本市场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建立起新的发展平台和新的效益增长点。 记者:目前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企业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国内有多家企业先后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与其他企业相比,中国人寿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什么突出的特点? 杨超: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其社会责任也会各有侧重,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路径也会有所差别。与其他行业相比,保险业主要是通过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来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保险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保险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本身就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体现,能够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的过程中发挥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 中国人寿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是全方位的。一方面,公司一直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助学、扶贫、慈善捐助、志愿者等活动,积极回馈社会,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另一方面,特别注重通过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来履行社会责任,在开展重大责任承保和理赔、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其他行业、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殊作用。由此可见,中国人寿所倡导的社会责任,是立足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的广义的社会责任,其内涵非常丰富,全面涵盖了对国家、社会、政府、行业、股东、客户、员工以及环境和社区的责任,而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公益捐助和慈善行为。 记者:中国人寿勇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成果有哪些,未来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杨超:多年来,中国人寿勇担社会责任成果累累,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这些成果涉及方方面面: 截至2006年底,公司已拥有超过8600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寿险保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已为超过1.2亿长期保单客户和1.5亿短期保单客户提供过6亿人次的服务。“十五”期间,中国人寿累计给付赔付保险金1169.95亿元。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最艰巨的一个环节。近年来,中国人寿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农村保险服务,截至2005年底,中国人寿已建成12664个农村营销服务网点,拥有32.2万农村营销员,初步形成了覆盖主要乡镇的营销服务网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统筹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更专业、更具持续性地执行公司公益理念及计划,2007年6月16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捐资5000万元发起成立了国寿慈善基金会,首批拨款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发起“健康新村工程”大型公益项目,同时启动“国寿乡村医疗扶贫计划”,重点关注关系9亿农民生命与健康的医疗保障问题。 目前,中国人寿已经确定了打造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的战略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我们将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中国人寿整体发展战略中去,将逐步建立起自我评估和管理的企业公民架构体系,做更为积极和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者,争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既服务城市,又服务农村;坚持既追求效益,又促进公平;坚持既服务好股东,又服务好客户和员工;坚持既服务保险市场,又服务资本市场;坚持既建设和谐队伍,又建设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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