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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房号被盗卖该补“监督监管者”这个牢(07-1-1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16:59 审计署网站

  最近在北京,有人公开在网上叫卖经济适用房房号,价格最高达十六万元。(新华网1月12日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07-01/12/content_5595783.htm)。

  经济适用房是现今保存不多的烙上价格“双轨制”印记的消费品,其价差之大,引无数人为之垂涎,竞折腰。所以,北京出现炒卖经济适用房房号,笔者不感到奇怪,只感到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公信力未见起色。

  楼价高过万元望房兴叹,房市调控组合拳频频出击,而且是在皇城脚下,买不起商品房的北京穷老百姓翘首盼望,经济适用房房号能成为“庇寒士尽欢颜”、“居者有其屋”的一根“救命稻草”。但是资源有限的房号遭“走私”的无情现实,却让他们(她们)对经济适用房是“爱恨交加”,“一半是奢望,一半是灰心”。

  弱势的老百姓没有话语权,媒体和法律界人士坐不住了,直指这种行为违反有关管理办法,不受法律保护,痛斥制度的设计漏洞和监管的缺位和乏力。

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更是一针见血地尖锐指出,如果没有把关人的配合,倒房的人怎么可能拿到
经济适用房
?要想把纸糊的防线变成铜墙铁壁,关键是不仅要有人设置防线,还要有人把守防线,有人建设和维护防线。听得出来,大家都对监管带点微词、抱有厚望。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无疑也是一种权力,监管是防止疏漏、滥用和寻租的惟一手段。其暴露的问题,早就有前车之鉴,为何不断地上演昨天的故事呢?不错,监管缺位和乏力是主因,但造成这一主因的原因难道不应该深究吗?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看到了这个问题的实质。他在中国科学和人文论坛的演讲中指出,现在,我国正处在二元结构社会,违规违法的问题比较普遍,监督的力量很多,人数也不少,但没有整合利用,“龙多不治水”。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什么时侯出了问题追究过监督部门的责任?

  但是,此时的监管部门却是“噤若寒蝉”,集体失声,玩了个“隐身法”,不能不说监管部门责任的体制机制缺失为其铺平了退路。人们虽然知道这事与监管有关,但是不知道应由谁来追究监管者的责任,也不知道追究哪个监督部门的责任,更忘了自已就是监督政府的主人翁。审视现今的政府治理框架,审计审计者,监察监察者,还是停留在探讨层面上的问题。审计署主动接受邀请财政、监察部门监督,所谓“引狼入室”,也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离常态的法制化的异体监督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法不责众,监督懈怠,问题拖拉,老调重弹,难以根除,还要延续下去。

  1945年7月,毛泽东在回答到延安访问的民主人士黄炎培时说,我们已经找到跳出“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周期律的新路。这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之后,在会见中外记者时也提到,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负起责来,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发展。

  政治与经济是相通相连的。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房号被盗卖,在望眼欲穿的穷老百姓眼中,也是一个大事件。我们的政府应当弥补监督体制机制的缺陷,调查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堵塞漏洞,并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给出交待,取信于民。如果还象过去那样,出了问题,作沉默状,不了了之,或强调客观,推卸责任。

房地产调控的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实,总是必然的。老百姓对惠民政策的热切期待的一颗心,总会凉透的。(作者:江苏盐城李德志)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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