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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权力制约 规范责任界定 宁波出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06-7-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16:57 审计署网站

  日前,宁波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审计局等6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今后所有市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之前,都要办理有关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离任领导干部除了要对任期末单位所有货币资金进行移交外,还要对任职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承包、未决诉讼、尚未履行的合同以及其他或有事
项进行移交。

  《办法》明确,交接手续在离任领导所在部门、单位办理。交接事项经交接双方确认签字后,抄报纪委、组织部、审计局,作为界定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依据。

  为保证交接工作的及时性,《办法》还要求,离任领导在接到组织部门下发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十天内,就有关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事项办理完毕,并按规定填写交接表,接任领导接到交接表后,在十天内做好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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