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醒:500元面额人民币将发行属谣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0:37 法制日报 | |||||||||
央行提醒:造谣传播行为属损害人民币行为可处罚 本报北京6月5日讯记者辛红 近日,有互联网站的论坛上流传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新版500元人民币的消息,并贴有所谓的新版500元票样图片。中国人民银 行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消息纯属谣言,中国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新版500元人民币,
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公众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同时,也希望媒体和互联网站不要为这种虚假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损害人民币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认为,这种制造和传播有关人民币的虚假消息的行为属于损害人民币行为,会影响人民币正常流通,危害金融秩序,性质十分恶劣,央行将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