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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抬高引资门槛 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设上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2:15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上海出台的一项最新招商引资政策要求,新建工业项目的万元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不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2倍(以2005年上海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27吨标准煤为基准)。

  根据2004年公布的《上海产业能效指南》提供的数据,当时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
水平大约为3.9吨标准煤。

  昨天,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近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新闻发言人焦扬称,上海将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同时大力实施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快提高工业附加值率。降耗目标“分解到户”

  根据“十一五”规划,2010年上海万元GDP综合能耗要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去年上海万元GDP综合能耗是0.96吨标准煤,比“十五”初期下降了16.5%。

  《若干意见》将20%的目标进行了分解。其中,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30%,今年要下降6.9%;第三产业(包括交通、旅游、商贸等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以及

建筑节能下降15%,今年下降3.2%;政府机关用能总量和各区县和开发区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今年下降4.4%;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能耗指标要有所下降。

  在工业方面,上海将实施两项节能制度:一是实施高能耗劣势企业的淘汰制度。铁合金、小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将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二是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新建项目必须达到该行业能耗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工业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不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2倍。财政政策引导节能

  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焦扬表示,上海将重点开拓交通、可再生

能源、建筑等三个节能新领域。

  交通节能方面,上海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加速实现

燃料电池汽车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率先实现城市交通能源转型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要抓紧制定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规范;鼓励既有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发展风力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可扣减使用单位的耗能总量。

  建筑节能方面,上海将把建筑物作为耗能产品,在设计、建设和使用的全过程中进行节能管理,建立建筑物能效的标识制度。

  焦扬表示,在推动节能上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政府采购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优先选用节能产品、技术、材料。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也将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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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前,完成新一代燃料电池汽车自主开发,开始百辆级商业化示范运行;到2009年,形成燃料电池汽车千辆级能力;2011~2012年,达到万辆级目标。“十一五”期间,上海还将致力于开发氢能汽车,加强氢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场,2010年风电规模要达到20万~30万千瓦;2010年光伏发电规模要达到7兆~10兆瓦,每年建设10个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3~4家光伏电池生产企业,以及2兆瓦及以上风机设备研发和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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