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宗新建 发自杭州
与其他省份不同,浙江省将建立统一“评标专家库”和建立“信用黑名单”用于遏制招标领域腐败。
《第一财经日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旨在杜绝招投标“黑招”的《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下月正式实施。此举意味着,在招投标领域频频发生的“阳光下腐败”将被带上“紧箍”。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志耿介绍说,浙江是实行招投标方式的最早的省份之一,但“目前浙江的招投标活动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此外,由于国家立法时间较早、当时招投标制度建立不久,许多问题仅作了原则规定,操作性不强。”郑志耿认为,解决上述问题亟须一部综合性的招标投标地方性法规。
郑志耿表示,《条例》主要针对政府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土地、矿产等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规范招投标重点在评标,规范评标关键在专家,”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华海说,“以往各地、各部门分别设有专家库,造成专家库容量小、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以致评标失去应有的公正性。今后,将向省内外公开征聘专家,严格培训考核和违规清退等机制。”《条例》也规定,浙江将在全省建立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
吴华海还介绍说,该省将以建立全省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和公示制度的形式,对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列出“信用黑名单”。他表示,该信用记录系统将如实记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违规记录,并建立履约跟踪制度,“对违规行为,我们将采取记录、警告、取消市场准入等惩戒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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