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都市圈写入深圳十一五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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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2:4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章正义 发自深圳 深圳去年正式提出“深港同城化”的概念后,如何加强深港之间的合作现已成为深圳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这一规划(草案)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审议。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获悉,深圳已将香港提高到“战略合作城市”的高度,提出将
其实,“深港都市圈”概念的提出,早于去年深圳提出的“深港同城化”。目前,“深港都市圈”的概念已首次被正式写入深圳的五年发展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草案)》。 规划(草案)称,“十一五”期间,深圳将以CEPA、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和深港“1+8”合作协议为基本框架,按照《深港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方向和领域,落实总体发展规划所确定的深港合作项目,积极推动和配合深港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港口机场、口岸及边境地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构建“深港都市圈”。 早在去年初,深圳便在区域合作框架中细分出了“深港合作圈”、“大珠三角合作圈”和“泛珠三角合作圈”的三个圈层,其中“深港合作圈”被列为第一圈层,成为近期深圳参与区域合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规划(草案),深圳将积极支持和服务香港巩固建设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在服务香港的基础上,增强深圳作为联结香港与内地的“通道”和桥梁作用,促进深港两地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并进一步扩大深圳服务领域的开放,以吸引香港的金融业、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中介行业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机构在深圳投资。 同时,为给“深港都市圈”形成良好的通关环境,深圳还将推动口岸开放,在深港之间建设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南澳海港口岸和龙华铁路口岸等7个口岸,积极推进口岸通关制度改革,实施深港人员往来的便利措施。在深港两地的航空和港口合作方面,将加快陆路“一地两检”的建设。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管院院长查振祥表示,“深港都市圈”的概念主要基于深港两地地缘上的接近,而“深港同城化”则意味着两地经济、生活的一体化。他认为,深圳在“十一五”规划(草案)中提“深港都市圈”而非“深港同城化”,应该是基于“同城化”概念的操作性较低的考虑。“因为受限于‘一国两制’,深港不可能发展成为一个城市,而两地之间正常的人流、资金流和日益密切的生活联系,正是构成‘都市圈’的基本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