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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盗国洪起最高可能被判无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3:15 现代快报

  庭审过程“火花四射”,第一天庭审时间从上午9点一直到晚上6点

  轰动一时的国洪起金融诈骗案在其被捕一年半后,于3月14日、15日连续两天首度开庭审理(详见本报昨日A29版)。快报记者昨天获悉,这将是该案的唯一一次开庭,法院将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国洪起将有可能面临最高无期的徒刑。

  控方:指定无锡市检察院

  尽管开庭的地点选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却是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院刑二庭副庭长和两名审判员组成了合议庭。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警也全部来自无锡。据了解,国洪起案与无锡几乎没有任何关联,该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检察院侦查,江苏省检察院又指定由无锡市检察院办理,表明两级检察院相信无锡检察院能够公正办理此案。

  辩方:律师曾为刘涌辩护

  在该案中,被推上被告席的除了国洪起,还有广东证券广州市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以及两家单位。辩方组成了多达18人的辩护团,其中8名辩护人出庭辩护,10人在旁听席旁听。而这庞大的辩护团中包括大名鼎鼎的北京中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和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碧青等。有着“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之称的田文昌曾为刘涌案、周正毅案作过辩护。而王碧青也是证券案件中首屈一指的知名律师。

  控方:合同诈骗2.5亿,虚报注册资本2亿

  国洪起是否构成犯罪?从庭审一开始,控辩双方就展开了激烈交锋。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国洪起涉嫌合同诈骗罪造成实际损失2.5亿,涉嫌虚报注册资本2亿。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合同诈骗罪最高量刑可判无期徒刑,虚报注册资本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辩方:两个罪名都不成立

  而辩护团从一开始就为国洪起作无罪辩护,理由是:合同诈骗罪的四大要件,国洪起案除了主体要件符合外,其余三项不符合,因而罪名不能成立。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四个要件,国洪起案连一个要件也不具备。

  “这是一起被制造出来的诈骗。”昨天,国洪起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赛克赛思公司与宁禄投资的合同完全是正常的合同关系,合同也没有到期且有关款项正在给付过程之中,不存在纠纷。关键是履行没到期时广东证券出事,导致国洪起账号被冻结。

  对于赛克赛思公司的3亿元资金是否属于“空转”、是否属于虚假出资,田文昌认为,在证券类交易中,内部资金进进出出是合理现象,只要给付的凭证合法有效、真实就行。田文昌说,国洪起案中光走账没走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凭证真实有效,国洪起在当时也完全有偿付能力,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侵犯宁禄投资利益的问题。

  如果检察机关的指控成立,国洪起将面临重罪刑罚,而此次庭审又是控辩双方唯一一次正面交手,因此,整个庭审过程“火花四射”。第一天的庭审时间从上午9点到晚上6点,而第二天更是一直到晚上近7点才结束。快报记者 金凝 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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