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内部人士称,目前该案敞口风险约为六七千万元
本报记者 李涛 陆媛 发自北京
中行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大案立案后,在外界所谓“不翼而飞”的4亿多元中,中行及公安机关已经控制了3.6亿元,目前敞口风险约为六七千万元,这是昨日中行一位内部人
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的。该人士同时表示,就现在状况而言,中行未有损失。
谁来承担损失
日前,承兑汇票的建行找到中行表明了态度:还钱。中行明确表示不愿意,因为目前责任是非尚不明朗,承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也表示了相同的态度。上述中行人士也表示,建行如将来起诉中行,中行也会反诉。
“将来要看如果要和建行谈,看两家怎么算,是刑事还是民事,如果他们的人员也参加了作案,那可能是责任平分。”上述中行人士如是说,“假票怎么分不清楚呢,对于承兑行,真假票难道分不清楚吗?”
该人士表示,且不说是假票,如果是真票的话,按照程序,承兑行接到票时,应该注意到所开的数额都是八九百万元,基本都是顶头开的,“100万元以上的汇票要去现场核实的,现在不知道建行核实了没有。如果去核实,很容易发现,除非故意作案或者承兑行人员得到了好处,这些情况目前都在审理中。”
他认为,按照常识县支行是无权开如此大票的,如果要开的话,应去它的上级行也就是中行双鸭山分行申请,而且该公司必须要有贸易背景,所有单子都要留底在双鸭山分行,才能把这个汇票领走。他表示,建行如果要审核,第一步应该问中行四马路支行,第二步应该向其上级行双鸭山分行核实,这是必要程序,如果这样做了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当时就破了”。
该人士举了前几年农行衡水分行100亿美元的票据案,该案查破后,虽然影响很坏,但是没有损失,这是国际汇兑,对方国外银行根本不会承兑,“因为他想到衡水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怎么可能开出这么大面额的汇票,即使你是真票,我也不给你汇兑。”
他表示,如何处理该案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顺序来做,“先看谁要负法律责任,然后才是民事的赔偿”。
昨日,港交所国企指数下跌169点,其中成份股建设银行(0939.HK)下跌约2.8%,报收3.475港元。
轮岗发现大案
这起涉及金额9亿多元的大案之所以被发现并报案,缘于中行去年对所有分支机构、经营机构、重要岗位的负责人实行了强制轮岗、强制休假以及稽核检查制度。
上述中行人士介绍,在去年底的第一次轮岗中,刚刚从分理处升格的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只是轮走了行长胡伟东,因为这个案子是5个人,包括行长、副行长和主管票据业务相关人员合伙的,所以事情当时并未败露;可是今年2月7日前的第二次轮岗,牵动了副行长及财务人员,致使丑事迅速败露。中行很快向公安部门报案,四马路支行5人被捕,涉案资金冻结。随着调查深入,下一步可能还会涉及一些人。
近日,银监会召开了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八次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告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去年“拉大网”排查的基础上,对一些案件高发或有发案苗头的地区和机构再有重点地“拉小网”检查,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外科手术式的措施果断处理。
相关背景
3月5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中行双鸭山分行四马路支行前行长胡伟东等人伙同当地一家民营企业,在两年间为其开出96张银行汇票,先后贴现资金达9.146亿元,至今仍有4.325亿元贴现资金尚未偿还。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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