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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代表三提建议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10:08 南方日报

  外企买国产设备越多,当地财政负担越重

  广东代表三提建议完善出口退税政策

  独家报道

  核心提示

  一个简单的例子和其中7.5%的退税看似很小的比例,似乎难以直接感受到该政策对地方财政所带来的压力。

  但若想象一下有数万家外商投资企业落户的珠三角,以及同为外向型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每年将因为大量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产生多少地方财政支出,这一压力就会立刻扑面而来。

  况且,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外资企业越来越多,外企采购国产设备也越来越多,在东部地区都感到财政压力的情况下,对中西部地区产生的财政压力更是不言而喻。

  由于工作领域的关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唐豪在工作中了解到出口退税制度对经济发展尤其是外经贸发展的影响,唐豪专就该制度的逐步改革完善,迄今已连续三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相关提案或建议。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唐豪提交了《关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提案》。

  征、退脱节:欲解还结的矛盾

  三年来,在包括汤炳权、唐豪等人大代表、出口企业、省市外经贸、财政部门等多方呼吁下,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经历了2次较大改革。

  2004年前,虽然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但却对地方出口企业欠下累计高达2000多亿元的出口退税款,其中欠下广东企业800多亿元,各地对欠退税款问题意见纷纷,从而引发了对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花大力气清还所有“老账”,并宣布做到“新账”不欠,使全国上下为之欢欣鼓舞,促进了外经贸的发展。

  但另一改革细节,却引发了征、退脱节的问题:以2003年退税额为基数,除这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外,其他所超基数的部分,则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比例分担。于是,一旦出口退税累计额度超出基数,从异地采购零配件到本地加工出口,即使没有收到零配件环节的增值税,产品加工地也必须负担所退税的25%。

  鉴于过高承担比例对出口高增长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财政压力,国务院又于2005年8月第二次作出改革:将原本中央与地方75:25的分担比例,改为92.5:7.5,地方财政的压力自此大大减轻,但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外向度较高的地区压力仍然很大。

  主要矛盾解决后,遗留下来的次要矛盾自然随之凸显。由于中央按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数核定出口退税基数,各省出口退税有不同程度的缺口,随着近两年外贸出口的高速增长,缺口越来越大。再加上新的改革未从根本上解决征、退脱节矛盾,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问题,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直接后果:国产设备采购遭歧视

  唐豪进一步分析国产设备退税产生的特点,认为该项退税“是随着建设项目的上马而发生,因而属于地方财政不可预见的‘非正常性增长’退税。”

  唐豪拿出我省汕头、惠州市两个最为典型的例子。据介绍,汕头市2003年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240.35万元,而汕头华能电厂二期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投资11.64亿元,2004年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1.7亿元;惠州壳牌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总额19亿元,预计应退税2.76亿元。

  上述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大大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这一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一些地区特别是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可能因退税负担过重而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外地设备,引发国产设备采购遭歧视的现象。

  “这不仅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引导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从而影响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唐豪代表说。

  新闻回放

  2004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针对当时中央财政大量拖欠地方退税款的问题,唐豪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加快解决出口退税问题》的议案。在会议期间,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会见了汤炳权、唐豪代表,并综合各方意见和国家有关精神予以答复:出口退税“老账”当年6月前解决。

  2005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针对新政策有关地方对出口退税额超基数部分负担25%的过高比例等问题,引起了广东、江苏、浙江等地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在人民大会堂广东厅,张德江、黄华华、汤炳权等代表对此热烈发言,唐豪代表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当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地方负担的25%改为负担7.5%。

  案例分析

  我国为扶持国内装备制造业发展,出台了外资企业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国产设备可在投资地享受“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A省正为吸引××大型外资企业落户而欣喜,不久却因为项目上马带来的巨大财政负担而烦恼。看似没有多大联系的两件事情,却因为上述退税制度的不合理而产生了麻烦。

  原来,这批国产设备是在B省生产的,增值税已缴纳给B省,但退税的7.5%却要由A省来负担。很明显,增值税征、退脱节,导致不公平现象。

  外资项目越大,采购国产设备越多,项目所在地财政退税负担却越重。结果,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会采取措施,限制本地外企采购外地的国产设备。如此一来,扶持国内装备制造业政策的实际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代表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实现各级财政合理负担,更好地发挥该政策鼓励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的作用,以促进国内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唐豪代表提出了两个建议方案。

  第一方案,将每年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增值税部分纳入出口退税基数。

  第二方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不列入退税基数,由中央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下达退税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予以解决。

  特派记者 满清 胡键 徐林 达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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