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亟待解决三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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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 14: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陈菲) 全国老龄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还存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已经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要求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
“但是当前老年人优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位负责人说。 一是已经出台的优待办法,内容大多集中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针对养老、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的项目少,适合农村老年人的优待项目比较少。 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有增加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水平的客观要求,再加上老年人口流动性增强,面临着跨省享受优待政策的新问题。 三是随着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像公交这类原来由财政拨款的公共事业单位逐步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使一些承担老年人优待工作量比较大的企业在经济上遇到困难,需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据介绍,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将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高老年群体的福利水平,保障老年人在教育、文化、娱乐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权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