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元旦起实施 深刻影响百姓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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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1日 10: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田雨、陈菲)2006年1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 9亿农民告别农业税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9亿农民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后,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交税。如果农民经商、开办企业,还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改。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 随后,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根据决定,2006年1月1日起,以下5种情形,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义务人凡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