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进一步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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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 16: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齐中熙)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2006年,国资委将更加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一步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机制。 李荣融是在日前举行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他说,中央企业在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发布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凡是涉及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方案的制定和论证、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
要严格控制改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管理层成员拟通过增资扩股持有企业股权的,不得参与制订改制方案、确定国有产权折股价、选择中介机构,以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离任审计、资产评估中的重大事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