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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加法律保护 创业投资迎来自己的公司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17:56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本报记者 侯婕宁

  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文本刊A3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出台初衷

  该负责人指出,十部委制定并颁布《办法》主要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保障体系。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便是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创业投资企业在设立、投资运作和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上均具有区别于加工贸易类企业的不同特点,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来为之提供特别法律保护。

  第二,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小企业促进法》,建立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创业投资所支持的创业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单纯依靠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必然出现市场失灵现象。我国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七部委《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就曾提出“研究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即创业投资)发展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又规定:“国家运用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然而,政策扶持的前提是必须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准确的法律界定。就此而言,制定《办法》是建立创业投资扶持机制的法律基础。

  第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促进创业投资尽快发展成为专门行业。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后,我国曾掀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热潮。但由于配套法规未能出台,到2000年8月以后,创业投资企业的数量就开始下降。分析其原因,除法律保护和政策扶持没有到位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创业投资企业自身运作不规范,不少涉足证券和房地产,甚至将其当作了主业,增加了经营管理风险。所以,有必要出台《办法》,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法律保护

  在谈到《办法》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的特别法律保护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办法》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通过制度创新,主要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以下九个方面的特别法律保护:(1)对投资者人数和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作出规定,为创业投资企业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提供法律依据。(2)规定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委托管理顾问机构作为“经理”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为实行委托管理提供法律保护。(3)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实行承诺资本制度。若承诺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本只需1000万元,其余资本可在未来5年内补足。(4)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5)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进行投资”。(6)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应当通过章程、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先约定管理运营费用或管理顾问费用的计提方式,为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提供法律依据。(7)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从已实现投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管理人员或管理顾问机构的业绩报酬,为建立对管理人的业绩激励机制提供法律依据。(8)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设立有限的存续期”,存续期一到即可清盘,从而有利于建立起对管理人的风险约束机制。(9)依据《贷款通则》中的“国家规定的除外”条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政策扶持

  该负责人还指出,《办法》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三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一是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我国目前对创业投资的资本支持,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出资设立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性质的创业投资企业,在运作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政府干预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规范的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扶持创业投资发展,则能较好地克服政府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的诸多问题,有效发挥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二是明确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扶持。在一些创业投资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创业投资的税收扶持政策。《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运用税收政策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力争尽早出台。

  三是提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

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除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外,还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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