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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推进 含B股H股公司股改时机也已成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2:14 证券日报

  股权分置改革调研工作组已完成6省市调研

  □ 本报记者 侯婕宁

  记者28日晚从中国证监会获悉,根据股改领导小组安排,由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商务部五个部委组成的三个联合工作小组,到28日已完成6个省市的调研。据介
绍,目前股改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含B股、H股公司的股改的时机也已成熟。

  由五部委人员组成的股改调研工作组从25日分赴各地调研,他们将在上市公司相对集中的九个重点省市展开工作。据悉,预计国庆节之前,三个工作组将全部完成9省市的调研工作。

  记者了解到,就在山东、辽宁、上海、江苏、四川、重庆等六省市完成的调研情况看,工作组通过与当地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交流和沟通,摸清了六省市股改的进展情况,了解了股改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据介绍,各地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均成立了股改专门机构,按照五部委的指导意见,加强了对本地区股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对股改工作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多部门携手推进股改工作的合力正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来自五个部委的工作组人员,工作统一行动、统一协调政策,表现出共同推进股改的鲜明态度和决心。工作组也在统一认识、加强政策指导、解决具体问题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各地许多上市公司都在积极认真地准备改革方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改审核工作也在加快进行。目前各方对股改的认识在进一步深化,股改要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股改方案时,不仅着眼于保护投资者的当前利益,认真设计股改的对价支付方案,以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同时,还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出发,使股改方案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

  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一些政策以及股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工作组在调研过程中也作了充分了解和深入研究。有关方面正在加紧研究以形成具体的措施安排。

  对于含B股和H股的A股上市公司的股改问题,记者也与工作组及有关方面进行了沟通。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类公司进行股改并无大的障碍,基本具备了进行股改的条件。含B股、H股公司的股改的时机已经成熟,不少公司表示,他们正在抓紧研究股改方案,相信这类公司的股改方案将会很快推出。

  除应在本次季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就净利润可能为负值或者出现大幅变动的情况予以警示对业绩变动原因进行充分说明外,还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2.2条的规定,同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对2005年全年的业绩预告情况。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一般指2004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在0.05元以下,经上证所批准可以豁免此项披露。

  上市公司在披露本次季度报告前发现2005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但未在200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业绩警示或已做出业绩警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季度报告的“报告期末股东总数”部分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报告期末已经完成

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G股公司),则披露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披露的内容包括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末持有股份的数量和种类A、B、H股或其他并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编制。

  G股公司还应当按规定格式详细披露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实际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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