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4578名干部从煤矿撤资4.73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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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0:2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徐万国 北京报道 11月1日下午3点半,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
据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8月30日下发《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后,中央先后派出了两批5个联合督察组,对10个省(区)进行了督察。 根据督察情况,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分析,官煤勾结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五种形式:一是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负责人在小煤矿入股,谋取非法利益;二是政府官员暗中自办煤矿或庇护亲属违法办矿;三是政府官员滥用审批权,收受矿主贿赂;四是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五是参与或默许、包庇隐瞒事故。李毅中分别就五种官煤勾结形式举例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在这4578人当中,有3002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余属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这些“干部”基本都是在私营小矿进行投资。其中,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共清理出9人在煤矿入股。仅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萍乡分局一名处级调研员就在煤矿入股18万元,目前已将其免职。 本报获悉,从人数来看,山西是撤资人数最多的省份;从资金来看,贵州是撤资数额最多的省份,达1.4亿元。 虽然11月1日公布的撤资人数与半个月前公布的人数有了大幅度增加,但李毅中说:“这次清理纠正工作是初步的,撤出的投资可能只是一部分。从目前的举报线索来看,还有更隐蔽的、埋藏更深的。”如,有的私下了结、不向组织申报登记,有的心存幻想、抱有侥幸心理,甚至有的死心踏地、宁肯丢官也不撤资。 据对20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省级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小组还收到群众举报463件,目前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对于已经登记却尚未撤出的1.8亿元资金,陈昌智表示原因很复杂,尚待调查核实。他说,这些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有的确实是为谋取利益而以身试法,有的是由于历史原因而入股,比如有些地方由于煤矿经营困难,曾在一段时间内鼓励公务员入股煤矿。 “下一步的重点是要对虚假撤资和隐性‘干股’进行查处。”陈昌智表示,四部委(局)将继续组织督察组,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察,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一批未按规定登记申报的典型。对逾期未登记申报的,私自将股份转予他人或私下退股的,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的,以及通过“干股”形式参股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严肃处理。 据介绍,目前,已经对湖南涟源市两名干部虚假撤资、河南省伊川县5名企业负责人、江西赣县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以及福建逾期撤资的两名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