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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官员从煤矿撤资4.73亿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22:42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今天下午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进展,截至10月20号,这些人员已从煤矿撤走股资4.73亿元。

  据统计,在10月20日前,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576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目前撤资比例超过72%。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在清查中,湖南省涟源市两名干部虚假撤资和河南省伊川县查处的5名违规投资人都已被撤职、没收非法所得或移交司法机关。而倍受各界关注发生特大透水事故的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和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新疆昌吉自治州神龙煤矿中非法介入的官员,也已经被检查机关逮捕。下一步,四部委将组织各地抓紧完成登记申报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特别是要查清投资入股人员撤资情况,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问题。

  ##同期:

  监察部副部长 陈昌智:“对逾期未登记申报的,私自将股份转予他人或私下退股的,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的,以及通过“干股”形式参股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则表示,在清查中更要注意那些暗中参与煤矿经营的腐败行为,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制度.

  ##同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李毅中:“要把防治煤矿生产领域中的腐败问题纳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中。安监总局将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煤矿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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