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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评估的民间势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1:11 《法人》

  与政府诚信评估体系迟迟未建立相比,民间已经建立了大量的诚信评估评级机构

  文/本刊记者 王婧

  在最近的几次全国性商品交易会上,很多国内企业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也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信用结算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
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目前的诚信状况令人堪忧。。具体来说,中国每年因逃避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为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

  在中国,信用体制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是一个事实。一个缺乏信用体系的市场,其运行质量是得不到保证的。当信用不能够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时,无信者得不到惩罚,守信者得不到奖励,却会因为提高经营成本而失去

竞争力。这就使“格雷欣法则”发生作用,导致信用优良的经济主体退出市场或者放弃追求信用记录优良的目标。其结果,不但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而且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信贷关系将会因信用的缺失而形成债务链,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

  然而与目前社会缺乏诚信的现状相比较,我国对诚信领域的制度建立、制度规范及立法工作显得不足。有学者表示,要在中国形成完善的诚信环境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法规都必须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让诚信建设在一个有保障的环境中进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制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目前推进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

  民间诚信评估先行

  事实上,在国外“诚信”早已成为了一种标准。专门有诚信评估公司(如非政府性质的标准普尔)制定一整套评估体系,通过该体系可以有效的制度帮助人们认识一个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状况。

  中国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过程中,除了政府主导的信用评估机构外,是否也应当建立民间自主的评估机构?著名经济学家戴园晨认为,如果社会信用体系由政府主导的话,由于缺乏利益激励机制容易办成一个缺乏活力的官僚主义机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赞成让民间的力量来进行市场运作。另有学者表示,与我国的经济改革是政府主导型一样,信用体系的建立之初也只能走一条政府主导型的道路,因为它比较符合中国国情。中安诚信资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炎培则认为,政府主导的信用评估会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作为民间评估机构则会相对中立、公正。

  与政府诚信评估体系迟迟未建立相比,民间已经建立了大量的诚信评估评级机构。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的诚信评估机构大约有2000多家,这些评估机构中大部分是中小规模的评估机构,真正形成规模的也就只有10家左右。“现在的竞争非常激烈,各种评级公司鱼龙混杂。”张炎培向记者表示。“因为政府没有为诚信评级机构设立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评级机构的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时也没有诚信业这一行业。我国的民间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还需要经历一段时期才会走向成熟。”

  虽然发展过程中困难重重,民间信用评估业的发展还是让中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看到了一丝生机。“目前,我们的信用评估服务已经细分为企业和个人两个部分的评估了。并且,我们在评估过程中引入评级的概念,通过我们的评级,最高信用资质的单位可以拿到AAA级。”中安诚信资讯有限公司作为民间信用评级行业的领头军已经在试图把信用评估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贴近国际化一些。“整个评估的过程非常规范科学。首先企业和个人向我们提出申请,我们接受申请后就会搜寻申请人资信的相关资料、数据。通过我们制定的评估、评级标准进行统计、计算,得到的结果会对应相应的信用等级。这个结果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对这个申请对象提出信用上的异议。我们就会根据最终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日后,还会对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张炎培董事长向记者描述了整个民间信用评级的过程。

  据记者所知,民间诚信评估业实际上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就中安诚信资讯有限公司一家为例,在过去的一年半中,中安诚信体系接到的信用评估申请就多达8000多家。用张炎培董事会的话说“这个数字几乎是以几何速度增长。”“这8000家中有各种各样的企业。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如吉野家、联通、华荣到一些中小企业、个人都纷纷申请进行信用评估。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没有形成市场的公信度之前,非常需要借助第三方为他的资信做出一个评价,这样才更加有利于进一步开展业务。

  更严格的法律保障

  民间诚信行业的预热是一件好事儿。然而诚信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牵扯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单凭民间诚信业的一两家公司是无法完成的。中国诚信环境的建设还需要更完善的标准、更便利的技术环境、更严格的法律保障。

  有专家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失信成本较低,企业的声誉效益未能充分显现,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和个人对诚信的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很多企业缺乏参加信用评级的热情。张炎培董事长对此深有感触,“我们把大量的前期投入花在做巡回演讲上,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诚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建立的诚信评估系统是合理、科学的,通过评估可以帮助他们对自己的诚信状况做出一个认知。”因此,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使大众在思想意识上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

  除了在思想认识上的建设外,法律对诚信的规范也是必不可少的。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关于资信方面的专门法律方面还处于空白。从地方性文件看,虽然为了推行信用建设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文件,试图为其信用工程提供法律上的依据。但是,其适用的范围仅仅限于本省市或地方的辖区内,而且缺乏科学的论证和统一的标准,权威性和强制性均不够。信用建设是一个牵扯到全国整个市场体系、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问题,亟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为了使企业和公民的信用资源能够得到共享,在技术层面上进一步加强建设也是关键。张炎培董事会认为,目前我国的企业、个人信息资源大多数掌握在

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人事部等机构手中,而对于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收集记录也都掌握在这些机构的下属单位中,这些有用信息在现实被各部门人为互相割裂,而不能有效综合的利用,造成了信息资源巨大的浪费。如果能够使这些信息共享的话,对于建立我国的信用体制网络将会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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