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需要贷款的,最高可获50万元专项贷款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在居家养老方面,上海市、区县两级财政和福利金今年将投入8000万元,用于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补贴。这一项目去年的数字是1700万元。
根据上海市政府昨日发布的有关养老服务的文件,在机构养老方面,上海市建设财力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将拿出5000万元,补贴新增的1万张养老床位。
目前,上海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28%。预计到2010年,上海老年人口将增至312万人。目前上海市养老福利事业的总体格局,是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但上海现有养老床位仅4万余张,居家养老服务约3万人,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为此,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透露,2005年上海将新增1万张养老床位,居家服务老人增加到5万名。未来几年,全市养老床位将努力发展到10万张,居家养老服务人数扩大到20万人。
焦扬表示,今年上海扩大了社区助老补贴人数范围。7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60~70周岁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都将获得人均每月150元至250元不等的补贴。这一项,预计将使政策受益面比去年增加一倍。
此外,上海市允许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机构设立20~49张床位的“外设服务区”,向社区延伸服务。养老设施建设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落实建设用地规划。对于公益性养老机构,今年还将增加燃气的支持政策。
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需要贷款的,可以申请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到5年;社区养老机构吸纳本市劳动力符合规定条件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劳动保障部门可按实给予贴息支持,每人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焦扬同时表示,有关部门近期将选取市区两级若干家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作为医保第三段统筹段结算的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设的家庭病床,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纳入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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