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希望其“努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尽早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我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农商行”)
昨日正式成立。
新成立的农商行设在上海浦东,注册资本金超过30亿元,股东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自然人以及内部职工,其中单个股东不超过10%。
首任农商行董事长李秀仑表示,相对于转换经营机制的长期任务而言,以开业为标志的法人治理结构变更,只是农信社改革的一小步。
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上海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结合城市化程度较高的现状以及上海郊区“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上海市提出了对上海农信社进行全市统一法人股份制改造的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农商行成立以后,要把改革重点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上。通过有效地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逐步增强独立能力,完善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年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等措施,确保在申请兑付、专项票据时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真正实现农信社改革的总体目标。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冯国勤称,农商行成立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今后要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团队和产品四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制衡,权力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新体制。同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商业银行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并尽早在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李伟指出,农商行是严格按照公司法成立的,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按照商业银行原则开展金融服务。
但这并不表示农商行将抛开“三农”而独自行进于商业化道路。李秀仑说:“我们不会忘记哺育自己发展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因此,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定位是服务于‘三农’和市郊经济发展的社区型零售银行。”
冯国勤强调说,服务“三农”是农信社改革的出发点,也是农信社改革的落脚点。农商行要围绕上海经济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上海农村经济的新特点、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农民服务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参与金融市场竞争与合作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