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是一位备受争议的企业家,一位敢于冲破民营企业融资樊篱的人物,付出了“好人犯罪”的代价……
作为上市公司的小股东,我为什么要说说孙大午先生呢?因为我国证券交易所1300多家上市公司,有不少董事长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思想是不如孙大午先生的。我如此说势必有很多人会不服气,毕竟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多数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甚至是一个人持
有多张管理类的文凭证书,倘若如此形而上地比较,孙大午先生反倒成了“土老冒”。
作为经济学者,我只能实事求是地解析问题之根由。2005年8月17日早上,当我习惯性地翻开《第一财经日报》时,一篇新闻特写印入我的眼帘,题目是“大午改制”,一口气读完过后,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本来是民营企业,要改什么制,改谁的制?我们平常耳闻目睹的都是某某国有企业改制,谁听说过民营企业也要改制?显然,这个改制之所以特殊,就在于改革企业治理的机制,而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那种企业管理制度。2月28日,孙大午发动了一场变法:将家族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其目的是解决家族企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持续生存能力。
我们投资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处于什么状态?是董事不“懂事”,监事会有其名无其实,总经理决策权和行政权一把抓,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混同起来,如此状态只能导致董事长如同上市公司的“皇帝”,有恃无恐地吞噬小股东的利益,他们也懒得理会什么是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了。
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其实是两码子事情。我国的国情是只有企业管理科学,而没有公司治理科学,倒是让一位善于独立思考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先生领悟出来了。企业管理科学是以经营权为基准的专业,公司治理科学是以所有权为基准的科学,倘若我国高等院校的经济学科教授敢于在自我否定的基础上,把公司治理科学这门专业建构起来,明天我们的上市公司就不会茫然若失了。(上海通商投资研究所首席经济研究员:朱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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