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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羁绊多多 破题到临门一脚关键时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 10:31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贾林男

  征,还是不征?燃油税这一困扰了国人11年的哈姆雷特式的命题,再次面临抉择的艰难。

  这件事还要从今年夏天的主旋律说起。在中央号召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热潮下
,国家发改委于7月27日公布了《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对节约型社会的体制和法制建设进行了初步规划。在转变财税体制方面,“适时开征燃油税”尤为引人关注。燃油税的破题到了“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曹玉书日前认定,中国已经进入到一个成品油的高价位时代。油价高说明油源供应紧缺,就要节约用油,开征燃油税则为节油提供了税收约束,顺理成章。有专家呼吁,油价高涨是石油资源供应紧张的价格信号,油价越高越要加快燃油税改革,等待的结果只能是越错失良机。

  各打各的算盘

  开征燃油税的讨论已有十多年。尤其是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高官们曾多次表示燃油税税收设计方案已经到位,并指全国100%的加油站加油机都已准备就绪,“新税将择机出台”,但这个“机”却一直没有“成熟”。由此看出,燃油税的“难产”与技术层面没有关系,正是一个个站在不同立场上的政府部门,以及捆绑在这些部门上的利益,使这个硬邦邦的税收政策变成互相博弈的焦点。

  征收燃油税必然要停止养路费等费用的收取,因此,推行燃油税的最大阻力来自公路交通部门。因为角色要转变,管理者将从各地的公路局转移到税务局,征收渠道也将从原来的公路局在各区县附设的养路费征收稽查处,转变为当地加油站。

  除了丢掉这样一块长期垄断着的“肥肉”,交通部门还失掉了上路稽查的权利。全国几十万公路稽查人员将从此摘下大沿帽,人员安置又将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一直持积极态度的财政和税务部门也是骑虎难下。由于近年来国家税收增速大大超过GDP增速,如2004年税收增幅达25.7%,而当年GDP增长9.5%,显然,当财政和税务部门不得不为税收增长幅度高出GDP增幅2.5倍而忙着找理由、做解释的时候,对于燃油税改革的要求已变得不再迫切。此外,财、税二部还打着“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算盘,希望推行燃油税的时机与内外资所得税并轨同步,以弥补并轨后产生的财政收入的下降。

  另一个权重部门发改委,却一直奉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由于掌控着国内成品油的定价权,发改委一直承受着国内高油价的舆论压力,一旦燃油税开始征收,油价必然大幅上涨,发改委很可能受到更多的非议。所以对于燃油税的问题,发改委只是停留在口头上。

  针对燃油税的实行,各方的表态也值得玩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各方的利益仍在协调之中,“不便向外界透露”。

  这样的答案很难让人们对协调的结果抱以足够的信心。交通部的一位官员就抱怨说,交通部的很多意见在决策中无法体现。发改委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梁则表示,按照惯例,一旦部门协调陷入僵局,将由一位主管该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出面协调。

  矛盾症结何在

  有利时趋之若鹜,遇到僵局纷纷藏头,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比如同样僵持了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今年2月底,财政部曾将一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方案提交人代会讨论。

  在财政部这边积极推进两税并轨改革的同时,与此方案密切相关的商务部却一直表示沉默。同时与商务部相关的各方人士纷纷上书国务院,“担心”调高跨国公司企业所得税后影响FDI(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持保留态度。

  其结果正如我们看到的,一度迫在眉睫的两税并轨开始缓行。

  有学者表示,众多行政部门在立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矛盾,无非是一种圈利活动。其根本动因是借立法之名,将各种可能获取的权利攥在自己手里,进而获得相应的机构设置权和财权,表现为一种隐蔽的“立法寻租”。由于这些立法活动没有足够的透明度,公众对法律出台的背景不甚了解,这就使出台的法律不能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而这一问题能否解决无疑考验着政府执政的有效性。

  北京大军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仲大军对《财经时报》表示,燃油税及其配套税种的推出表明中国公共财政开始深入,可以使部门不同利益在更统一的国家财政内得到体现,总体上利大于弊,所以他建议“政府发挥行政执行能力,果断推出”。

  学者赵晓表示,政府的有效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它能使不同利益的声音得到反映,并能够让超脱于利益群体的公平规则得到贯彻。在部门博弈上,只要这种博弈能够建立在公开、公平、有效的机制上,则无论政府部门也好,公民也罢,方能以平常心面对,出来的结果也可以是对全社会福利最有利的。

  日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被定为“十一五”期间改革的“重中之重”,而燃油税改革无疑将是一次很好的演练。因此,我们有足够理由期待。

  链接 燃油税的来历

  开征燃油税的动议于1994年正式提出。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1999年10月31日,《公路法》修正案获得通过。

  发达国家普遍征收燃油税

  世界发达国家目前普遍征收燃油税,燃油税也一直是汽车税收的重头戏。以汽油为例,法国的燃油税税率是300%,德国是260%,日本相对低一些,大约是120%,美国为30%。经验表明,燃油税的推行不仅可以节约机动车用油,还有利于缓解城市道路交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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