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肉不入广州 商家学者激辩肉品流通新规草案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2:22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伍静妍 发自广州 18日,广州市就《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草案)》首次举行现场直播的立法听证会。条例草案中最令人的关注的“外地肉不得入广州”的规定,引来外地商家与学者一致抨击。
“由于广州市定点屠宰厂的设立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外地肉即使经过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定点屠宰厂屠宰并检疫检验,也达不到广州标准。因此广州市定点屠宰厂的生产成本会较高,如果允许外地肉在广州流通,不但保证不了肉的品质,也对广州定点屠宰厂造成不公平竞争。”负责草拟草案的广州市工商局的代表吴日裕陈述了“外地肉不得入广州”的理由。 双汇集团:这是一种地区垄断 河南双汇集团是参加听证会的唯一“外地肉”生产厂家,其代表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俊杰会上指出,广州以立法形式对肉品流通设限是一种地区垄断。双汇集团2004年6月建成广东双汇温氏食品有限公司,现在其年屠宰生猪规模达到100万头,是广东目前投资最大、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屠宰企业之一。张俊杰称,公司主要销售目标就是广州市场。 张俊杰表示,双汇在清远这个项目是双汇目前在河南以外的最大项目,当时也是经过广东省经贸委正式批准的,并允许公司生产的生鲜冷却肉在广东全省各地销售。“我们在全国包括上海、浙江、湖北、山东、河北、重庆等地区建立了13个屠宰厂,产品在北京、上海等多个大城市销售畅销无阻。但没有想过在广州会遇到这种政策障碍。” 广州肉联厂:有利质量控制 广州市区四大肉联厂之一的广州茅山肉联厂厂长郭建华和广州市肉类行业协会李晓红是支持“外地肉不得入广州”的代表。他们认为,“鲜猪肉是特殊商品,不合格的猪肉是传播疫病的媒介。广州对猪肉的标准一直比国家水平高,像茅山肉联厂作为市一级的屠宰厂,有30多个政府的检疫人员现场监督,经检疫过关,每头生猪都颁发合格证,比那些外地的屠宰企业的检疫检验要求严格多了。” 郭建华认为本地定点屠宰厂的肉制品可以有效控制整个检疫检验过程。李晓虹则指出,“经有关检测,广州市区四大肉联厂‘瘦肉精’检出率仅0.9%,但外来肉的检出率高达25%。再加上外来肉长途运输,易造成二次污染,降低猪肉的质量。”因此,李晓虹认为有关规定并不能被简单看作是“地区垄断”。 学界:违反《行政许可法》 广东商学院副教授马新学、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文静都投了反对票。马新学认为立法的目的是让市民吃上“放心肉”,这要求政府制定一个高的标准来约束市场上销售的肉制品。“条例草案放宽了广州郊区镇级70多个屠宰厂生产的等级较低的肉制品在全市流通,但条件和标准更高的非本市定点屠宰厂的产品却被拒之门外,这有保护落后的嫌疑,而且也难以服众。” 刘文静指出,条例草案作为地方性法规设定“外地肉不得入广州”的条款,违反了国家《行政许可法》。刘文静称这将对外地屠宰企业带来影响,并可能引起相关的行政诉讼。 整个广州地区生猪肉一天需求量大约为450万斤,但其中超过70%的是私宰肉。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龙斌认为,肉制品安全是个大问题,但不能以“安全”为名,限制外来肉入广州,令市民吃“高价肉”。“关键是政府制定广州的肉制品标准,再以此来确定谁能进入市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