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央行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 正文
 

申城银行上调房贷罚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14:39 文汇报

  记者 陈韶旭 报道

  本报讯 在今年3月17日商业房贷利率上调的同时,逾期不还款的罚息也“水涨船高”。央行近日的一条规定,将各商业银行执行的逾期还房贷的罚息水平,定为“在借款合同标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同时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此举无疑将提高少数恶意房贷欠款者所缴纳的罚息数额,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者的欠款。

  昨天,记者从沪上银行了解到,对于3月17日以后发放的新住房贷款,其房贷逾期利率上调,而老客户目前还是按照原有的0.21‰日利率水平计息,明年1月1日以后针对老客户的逾期利率现在还没有具体政策。

  对新客户,建行和农行规定逾期年利率将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50%。例如: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为5.51%,那么逾期年利率就是5.51%×(1+50%)=8.265%,逾期日利率为0.2295‰(1年按360天算);中行逾期日利率调整为0.21‰×(1+50%)=0.315‰;工行逾期年利率将在6.12%基准利率水平上加40%,即6.12%×(1+40%)=8.568%,逾期日利率为0.238‰。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