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银行上调房贷罚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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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14:39 文汇报 | ||||||||||||
记者 陈韶旭 报道 本报讯 在今年3月17日商业房贷利率上调的同时,逾期不还款的罚息也“水涨船高”。央行近日的一条规定,将各商业银行执行的逾期还房贷的罚息水平,定为“在借款合同标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同时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此举无疑将提高少数恶意房贷欠款者所缴纳的罚息数额,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者的欠款。
昨天,记者从沪上银行了解到,对于3月17日以后发放的新住房贷款,其房贷逾期利率上调,而老客户目前还是按照原有的0.21‰日利率水平计息,明年1月1日以后针对老客户的逾期利率现在还没有具体政策。 对新客户,建行和农行规定逾期年利率将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50%。例如: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为5.51%,那么逾期年利率就是5.51%×(1+50%)=8.265%,逾期日利率为0.2295‰(1年按360天算);中行逾期日利率调整为0.21‰×(1+50%)=0.315‰;工行逾期年利率将在6.12%基准利率水平上加40%,即6.12%×(1+40%)=8.568%,逾期日利率为0.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