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服务团促国企改制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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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19:37 《上海国资》杂志 | |||||||||
本刊记者 顾 佳/文 律师服务团和《指引》是在上海市国资委的主导下建立的,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体现了政府要求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加强引进法律服务的愿望。 “上海成立‘国企改制上海律师法律服务团’,在全国来讲是第一次。出台《上海市
国企改制律师服务团成员之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的王小耘认为: “律师服务团和《指引》是在上海市国资委的主导下建立的,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体现了政府要求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加强引进法律服务的愿望。服务团的成立,也将促进律师更深入地介入到国企改制中去。” 法律为改制规避风险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认为,国企改制必须要有律师参与,律师介入国企改制,也将帮助政府从部分职能中解脱出来,并承担部分风险。 他说,律师不仅仅是打官司。发生诉讼之后再去解决问题,必定会有损 失。在比较先进的国家,律师的服务功能80%是在非诉讼领域。律师对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度的高低,是城市法制化进程的一个衡量标志。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就是进行非诉讼服务——防范风险、减少诉讼、保证交易的安全,因而被称为“法院前面的人”。朱洪超认为,政府在国企改制中引进律师,表面上看,各个企业将为此付出一定的成 本,但是付出1%的成本,将保证99%投资的安全。 “如果都由政府管理,根本管不了这么多,也不可能管这么多。请律师来,就是帮助政府防范风险。”律师承担了过去由政府承担的一些责任。以企业上市改制为例,过去是审查制,现在实行核审制。在核审制情况下,由律师出法律意见书,出了问题将由律师和企业承担风险。“政府没法承担这么多,而且政府的职能也不应体现在这个方面。”朱洪超说。 国企改制应重视法律服务 “国家依法治国,企业依法治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两个平台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这两句话近来频频被媒体提及。 对此,朱洪超认为,从最初的企业承包制到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国的国企走过了一段艰辛的改革之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开始认识到改革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调整,涉及到名目繁多的法律,有必要让法律工作者参与进来。 “比如企业股权转让前进行的评估,”朱洪超说,“其中涉及如何评估无形资产、怎样增值保值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后合同是否合法、风险在哪里、如何防范、谈判对手资信情况如何,还有商标、土地、房屋等等,实际上涉及了一个系统的法律。”因此,朱洪超认为,能够参与改制的中介机构有很多,比如会计事务所、市场评估机构等,但更重要的是律师事务所。对此持同感的王小耘认为,在所有的中介团体中,律师是最重要的。律师将引导整个中介团体为国资改革服务。 上海市国资委法规处副处长王杰表示,此次上海国资委出台两项举措,希望可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对法律服务加强重视。 《指引》规范律师中介服务 《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非常详细地列出了改制工作中律师业务流程、工作要点、尽职调查与法律意见书、职工安置和职工权益保障、国有企业改制争议的律师质询报告等。“通过这样一个对业务的《指引》,我们为每个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最基本的标准和规范。也为国有企业提供了参考,以前很多企业认为律师只要出个法律鉴定书就可以了,并不知道还有这么多内容。”朱洪超说。 他认为,过去国企改制过程中,律师做了很多工作,但不同的事务所介入的程度、文本的质量等不尽相同。包括律师在其中起的作用、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深度等都有不同。因此,“上海国资委和律协专门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把标准、流程、律师名录公开,国资委在这个平台上对律师进行推荐,律师在这个平台上进行竞争,这使得法律服务可以达到某个标准,也使竞争更加有序。” “服务团”收集报名后,筛选出了491位律师,并经过初步培训。王杰认为,现在中介机构服务差异比较大,“服务团”为国企改制提供了一批有服务质量、有职业道德的律师,有利于企业挑选到好的律师,确保国企改制依法顺利进行。此外,他还认为,当前法律越来越细化,仅仅依靠企业的法律顾问已无法应对。 律师服务团成立后,将有助于整合各个律师事务所的资源,也有利于律协和国资委进行沟通。朱洪超表示,以后将定期培训加入律师团的律师,并召开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律师团也将加强律师与国资委交流信息,以便为国资改制服务的法律工作的改进。未来律师服务团将起到制订标准、交流经验、调查研究、为政府提供立法建议、提供政策制订建议等作用。 改制工作律师业务流程 一、 接受委托。 二、 一般业务流程: 1、为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2、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对产权主体报批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4、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制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完成国有企业各项内部的审核、批准程序。 5、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协助改制方案的实施,编制各类法律文件,参与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本。 6、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实施和产权交易工作,协助公司或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 为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 服务。 四、各项报批、备案、确认工作。 五、协助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实施和产权交易工作。 (摘自《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律师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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