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拳打击油价炒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4:3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清查全国成品油产销情况,平抑抬价 本报讯 记者 陈莺 通讯员 钟洁 报道:为了维护成品油正常市场秩序,制止各种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成品油价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囤积成品油的行为。广东省物价局昨天发文表示将结合全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检查范围:生产及批零业此次检查的范围为成品油(主要是汽、柴油和液化气)生产、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与成品油生产、销售的有关单位。检查时限为2004年6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 检查内容:哄抬囤积等行为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成品油价格以及囤积成品油的行为;成品油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批零差率,有无将应执行批发价格的销售对象,改按零售价格或超过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成品油零售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成品油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专项供油价格政策;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收费)行为;销售成品油短缺数量、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重点:批零差率等执行情况广东省物价局直属分局重点检查成品油出厂和批发环节的价格执行情况;各地级以上价格检查机构开展成品油价格。 检查重点是:①检查本地区成品油批零差率和零售价格执行情况;②检查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相关油品规格(特别是93#及97#高标准清洁汽油、0#柴油)的进货和销售数量是否相符(额定损耗率除外),检查其销售成品油的短缺数量、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③检查是否存在价外加价(收费)行为;④沿海地区加强检查国家对渔业用油的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情况;⑤社会加油站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零售中准价及浮动幅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