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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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3:5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莺 通讯员 李溯 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684元/月;二类574元/月;三类494元/月;四类446元/月;五类410元/月;六类377元/月;七类352元/月。 新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劳动保障部新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结合全
据省劳动保障厅介绍,全省现行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原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省政府《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的精神制定的。这次的结构调整,将原来本应由企业另外支付的职工个人缴纳的最低社会保险费纳入最低工资标准内。但考虑到全省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次未考虑住房公积金的因素。另外,根据2003年的经济、就业发展情况等,预算提高了标准水平,平均增长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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