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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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14:08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莺报道:为指导企业在经济发展和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促进企业微观自主分配行为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广州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该文件规定,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1%。
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1.2%。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8236元)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5.1%至零增长或负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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