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已成为广西利用外来资金的第二大来源
据新华社电 台商投资广西近期呈现蓬勃发展之势,截至今年6月,广西全区已累计批准台资企业1024家,实际利用台资11.5亿美元。台资现仅次于港资,已成为广西利用外来资金的第二大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10月17日在介绍情况时表示,广西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让台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逾千台商选择在广西常住
据介绍,在广西现有的台资企业中,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41家,而且有逾千台商选择了在广西常住。广西的台资企业主要分布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地,投资领域涉及旅游、水电能源、农业开发、房地产、电子、医药等行业。他们中绝大多数在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的同时发展壮大了自己,并成长为闻名遐迩的优质企业,其中以在桂林的台资旅游企业和在柳州的制造业企业最有代表性。此外,桂台两地的农业合作近年来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目前除水稻外,包括甘蔗、玉米、各种蔬菜瓜果、海水及淡水养殖等在内的台湾农业的优良品种,均已在广西大面积登陆与推广。这些优良品种的引进与推广,有力地促进了广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广西具有独到投资比较优势
广西台办有关负责人认为,广西在与台湾发展经贸往来方面,具有独到的投资比较优势、区位经济优势和气候资源优势,两地经贸合作的空间和潜力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
李金早提出,广西要以即将在南宁召开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建立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为契机,进一步密切桂台经贸关系,提高合作层次,寻找桂台经贸合作的切入点。他同时表示,广西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使桂台两地经济合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夏天/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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