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再次调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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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12:0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莺 通讯员 钟洁 报道:由于煤炭等燃料价格上涨对电价产生了影响,为调节电力供应,广东省物价局决定再次适当调整全省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同时进一步规范全省上网电价管理。据悉,上次调价是在今年1月1日,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0.7分/千瓦时(含税)。 上网电价再提高0.6分/千瓦时
广东省现有燃煤机组(含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的上网电价从今年6月15日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0.6分/千瓦时(含税),不含税提高0.513分/千瓦时。部分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表可在广东价格信息网查询(www.gdpi.gov.cn)。而广州恒运热电C厂#6机组、茂名热电厂#5机组、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6机组、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发电机组、粤连电厂有限公司二期发电机组、坪石发电B厂#3机组、梅县电厂#5和#6机组,其上网电价此次暂不上调。 统一核定新投产机组的上网电价 统一核定新投产(含已投产未定价及未来投产)机组的上网电价。今后全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机组)上网电价,未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0.5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2分/千瓦时。 统一自备电厂自用有余的上网电价 规范全省企业自备电厂自用有余上网电量的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允许企业的自备电厂将富余电量以不高于地区平均上网价格上网供应”的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省企业自备电厂自用有余上网电量(含已上网但未定价电量)的上网电价统一规定为:燃煤机组为40.5分/千瓦时(含税),燃油机组为47.16分/千瓦时(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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