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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7:09 中国证券报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谢红兵

  成立日期: 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8621-61055050

  联系人:刘叶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总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和三位总监:市场总监,分管产品开发及市场营销;投资总监,分管研究、投资和交易;营运总监,分管人力资源、财务、信息技术及清算登记。此外,监察稽核由督察长协同总经理直接管理。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截止到2005年10月20日,公司有员工40人,其中62%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交通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预财部副总经理。

  刘海红女士,董事,硕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外汇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周翔女士,董事,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信贷部贷款处副主管、主管、交通银行信贷部风险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债权处置处副处长、处长,现任交通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

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葛礼达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施罗德集团信息技术工作集团信息技术部董事、施罗德集团首席营运官,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地区总裁。

  孙祁祥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主任。

  王松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

  陈家乐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现任香港科技大学金融学系系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尹宝玉女士,监事,学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国外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交通银行系统工会专职副主任、常务董事,交通银行系统工会主任。

  金玉凤女士,监事,学士学历。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交通银行信托部主任科员、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服服务处处长,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业务延续计划的负责人。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负责营运及IT部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谢红兵先生,董事长,双学士学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行长、静安支行行长,交通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雷贤达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宝源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吴建中先生,督察长,大专学历。历任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行长,交通银行风险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晓秋女士,硕士学历。4年基金公司债券研究及投资经验;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略部和投资部研究员,负责债券及宏观分析、债券投资。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雷贤达 (董事、总经理)

  委员:吴蕙(研究部主管)

  陈晓秋(基金经理)

  赵枫(基金经理)

  赵春来(中央交易室代表)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内部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查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券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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