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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1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14: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十八、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短期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3、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4、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5、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

开放式基金,在基金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由于应对基金赎回的经验不足,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四)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

  对于证券投资的风险衡量上,我们还应该区分相对风险与绝对风险。绝对风险主要是指我们上面已经提到的各种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可能会承担资本损失。而相对风险主要是指单位收益所对应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与基金有关的所有交易应立即停止。在基金清算小组组成并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清算小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对终止后的基金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应在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方参加清算小组的具体人员名单函告其他各方。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后,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的职责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清算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终止后的基金财产;

  3、对终止后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终止后的基金财产进行估价;

  5、对基金财产进行变现;

  6、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以自身名义参加与基金有关的民事诉讼;

  8、公布终止后的基金清算结果公告;

  9、进行终止后的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四)清算程序

  1、基金财产的接管;

  2、基金财产的清理;

  3、基金财产的确认;

  4、基金财产的评估;

  5、基金财产的分配。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清算小组优先从终止的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终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至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八)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帐册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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