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证监会2月18日正式发布发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保险、私募及PE等机构可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滚动】【评论

微博投票

机构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条件(正式规定)

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最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 (二)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最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 (四)诚信合规,最近3年在监管部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证券公司应具备条件

证券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资产管理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或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二)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具体:保险资管应具备条件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 (二)最近1个季度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

具体:阳光私募、股权、创投机构应具备条件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除符合第五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二)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比照本规定执行。

微博评论

代宏坤
代宏坤:拟允许券商保险阳光私募作为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将成为驱动基金业发展的一股正能量。考察美国基金业发展史,20世纪60年代末,保险公司成为了第一个加入基金业的“外部人”,70年代末,证券公司加入了基金业,80年代,银行加入了基金业。上述的机构及它们发起的基金都加入了投资公司协会。
明石高峰
明石高峰:证监会对保监会下辖的保险公司开放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方便保险的“钱”进入证券市场;保监会禁止下辖的保险公司投资于券商发起的私募股权基金,是要防止“钱”进入证监的系统;私募股权这次不入法,继续归发改委管,证券公司就被禁止销售私募股权基金。都是一个“钱”字啊![哈哈]
王群航的微博
王群航的微博:其他三个兄弟进来玩,公募基金行业完全不必对此紧张,做好自己的业绩,才是最为根本的要素。一个即将会出现的情况是:公募基金行业作为黄埔军校将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有更多的人员流出。对此,大家不必紧张,我还是那个老观点:走出去的人,不一定各个优秀;留下来的人,必将会再续辉煌!
期指元老
期指元老:早该这样了。基金公司可以发公募也可以做专户,但水平大都较烂。这种不公平早就该打破了!让广大投资者能把财富交给真正有能力的管理者。
王小刚
王小刚:过去三年连续规模在30亿以上的私募屈指可数,并且集中在公募出来的明星基金经理创立的私募公司。若新发的基金只能收固定管理费而没有业绩提成,这活不好干啊!短期本人更愿意也更喜欢目前这种低管理费,固定业绩分成的阳光私募产品。(可惜低管理费主要给信托拿走了)

微博评论

胡立峰
胡立峰:【资管机构可以开展公募业务对传统的基金公司的影响是?基金公司如何应对?】胡立峰点评1:影响是正面的,带来了更多的客户与资金。相对来说基金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中投资研究的专业能力最强,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高风险的股票投资与海外投资领域,基金公司优势较为明显与突出。
老虎基金99
老虎基金99:公募业务放开对大家肯定是好事,但对于绝大多数私募而言,还需量力而行,否则公募业务将会是陷阱而非馅饼。公募业务非常消耗资源,这些资源大多数私募(包括很多符合30亿元管理规模的阳光私募)还不具备,特别是对市场营销、后台运作的专业和经验积累还远远不够。
victorwan万
victorwan万:这实际上已经为财富管理行业分牌照监管的香港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础,公司什么都做,但要做公募,专门申请公募资格,这才是强大的、包容的、多元的财富管理行业应有的监管思维。很到位,很深刻,很深远。
田渭东
田渭东:对传统基金公司的业务垄断形成冲击,赔钱也能赚管理费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基金排名将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要实实在在的能给投资者理财赚钱。短期可能会有部分基金赎回压力,一些大的券商、保险机构又会出现集中持股现象,“大象起舞”可能会再次发生。
证券小兵
证券小兵:深夜吐个槽:不管政策如何变,在未来的混业趋势下,把握住买方资源和好项目资源才是王道,能把住一端也行,政策宽松只是给资金与项目对接过程中增加了一种成本更低的工具而已,不管如何变,没有把握住买方资源,一切都扯淡,故而在公司内有着资金资源的依旧会是核心。

微博热议

专题内搜索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