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亮点:
1、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
2、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
3、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
4、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要加强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
5、盛光祖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资产与管理:
1、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
2、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国务院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
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公司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