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为何只是公用事业价格的接受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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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7:33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刘世昕 本报北京9月2日电 价格理论学研究者冷淑莲发表在《新华文摘》上的文章说,公用事业领域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并存的现象,使消费者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由于信
这位学者说,我国的公用事业价格形成缺乏科学性:我国公用事业价格由政府直接制定或批准,政府在定价时,既要保证生产企业能够获得合理的利润,又要考虑价格变动对其他部门、行业及居民生活的影响,增进社会福利,致使价格的调整不能及时反映成本的变动。 从公用事业企业来说,它在提出调价要求时,往往从部门、行业的利润出发。在这种情况下,所谓政府定价往往演变成企业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结果是成本涨多少,价格就提多少,甚至是价格的上涨比成本的提高还要快。 在实践中,由于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的定、调价方案主要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依据,以及客观存在的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往往导致制定和调整的价格受到消费者质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