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详解《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法律看点不少
新浪法问 专栏作家 窦雍岗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多阶段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作出规划。笔者简要梳理其中涉及法律、法治和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现代服务业和专业服务的有关内容,供法律同仁参考。
一、香港具有法治化营商环境。《纲要》第一章第一节,“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是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之一,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作用不断强化,多元文化交流的功能日益彰显。珠三角九市是内地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大湾区发展面临挑战。《纲要》第一章第二节,“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域,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笔者注,目前港澳与内地通过“送达司法文书安排”“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安排”“相互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民商事案件判决安排”“相互委托取证安排”“婚姻家事安排”等协调法域差异和区际法律冲突。
三、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纲要》第二章第一节,“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和利用‘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港澳独特优势和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建立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关系”。
四、“一国两制”,依法办事。《纲要》第二章第二节,“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把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尊崇法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把国家所需和港澳所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促进粤港澳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五、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纲要》第四章第三节,“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好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作用,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推动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协商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六、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国际竞争力。《纲要》第五章第一节,“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发展船舶管理及租赁、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并为内地和澳门企业提供服务。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增强港口群整体国际竞争力。以沿海主要港口为重点,完善内河航道与疏港铁路、公路等集疏运网络。”
七、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纲要》第六章第三节,“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八、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纲要》第六章第三节,“深化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措施,鼓励粤港澳共建专业服务机构,促进会计审计、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建筑及相关工程等专业服务发展。支持大湾区企业使用香港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九、加强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纲要》第八章第二节,“强化内地和港澳青少年的爱国教育,加强宪法和基本法、国家历史、民族文化的教育宣传。开展青少年研学旅游合作,共建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鼓励举办大湾区青年高峰论坛。”
十、深化社会治理合作。《纲要》第八章第六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打造优质高效廉洁政府,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在珠三角九市港澳居民比较集中的城乡社区,有针对性地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为港澳居民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在尊重各自管辖权的基础上,加强粤港澳司法协助。”
十一、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纲要》第九章第一节,“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十二、推进投资便利化。《纲要》第九章第二节,“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系列协议,推动对港澳在金融、教育、法律及争议解决、航运、物流、铁路运输、电信、中医药、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在广东为港澳投资者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落实CEPA框架下对港澳开放措施。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在CEPA框架下研究推出进一步开放措施,使港澳专业人士与企业在内地更多领域从业投资营商享受国民待遇。”
十三、推动贸易自由化。《纲要》第九章第二节,“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口岸监管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研究优化相关管理措施,进一步便利港澳企业拓展内地市场。”“有序推进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促进粤港澳在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扩大内地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拓展‘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及国际认证)范围,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
十四、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纲要》第九章第二节,“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提高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使用便利化水平。研究为符合条件的珠三角九市人员赴港澳开展商务、科研、专业服务等提供更加便利的签注安排。”
十五、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区。《纲要》第九章第三节,“支持香港成为解决‘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投资和商业争议的服务中心。支持香港、澳门举办与‘一带一路’建设主题相关的各类论坛或博览会,打造港澳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
十六、携手开拓国际市场。《纲要》第九章第三节,“发挥港澳在财务、设计、法律及争议解决、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人才培训、海运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等方面国际化专业服务优势,扩展和优化国际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咨询和信息支持。”“发挥澳门与葡语国家的联系优势,依托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办好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更好发挥中葡合作发展基金作用,为内地和香港企业与葡语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产业及区域合作、人文及科技交流等活动提供金融、法律、信息等专业服务,联手开拓葡语国家和其他地区市场。”
十七、加强法律事务合作。《纲要》第十章第一节,“合理运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加强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问题,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法庭作用。”
十八、共建创新发展示范区。《纲要》第十章第二节,“支持粤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则,在广州南沙规划建设粤港产业深度合作园,探索建设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合作推进园区规划、建设、开发等重大事宜。在内地管辖权和法律框架下,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与港澳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环境,为港澳产业转型升级、居民就业生活提供新空间。”
十九、推动实施重点工作。《纲要》第十一章第二节,“中央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抓紧制定支持大湾区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与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加强沟通,坚持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协调解决大湾区合作发展中的问题。”
二十、重点防控金融风险。《纲要》第十一章第三节,“强化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广东省要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加大督促问责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律师点评:此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法律方面“看点”不少。尊崇法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港澳专业人士与企业在内地更多领域从业投资营商享受国民待遇;’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及国际认证),推动内地与港澳人员跨境便利执业。
还有,合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研究港澳律师在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和业务范围;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
作者:窦雍岗律师,新浪“黑猫投诉”评审团成员、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吉尔吉斯工商联合会国际仲裁法庭仲裁员、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第十六届亚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保险方案审核人。
新浪法问获经作者本人授权转载。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欢迎关注《法问》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专业律师团为您解读财经大事件。读者爆料、法律咨询、律所投稿和意见反馈欢迎发送至fawen@staff.sina.com.cn,期待与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