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崩塌万千经销商何去何从 律师指若构成犯罪亦须担责

2019-01-08 14:56:09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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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随着束昱辉等人被刑事拘留,权健百亿帝国轰然崩塌,多少人方从“当代儒商英杰,古老秘方传人”的骗局中清醒?

  据《天津日报》报道, “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2日,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截至1月7日,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针对目前的案件进展,有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数罪并罚,束昱辉的最高刑期可能在十七年以下量刑。而除了这两项罪名,他还有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罪。

  权健东窗事发,多少人会受其波及?据律师分析,除了权健公司内部组织、领导传销和发布虚假广告的直接责任人,普通员工可以“明哲保身”。但是,网传人数多达300万的权健经销商则有“触雷”可能。

  在过往多起与权健相关的传销案和火疗馆事故纠纷中,经销商都是权健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现在,这些经销商也有可能同样因为组织、领导传销、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药、以及非法行医等问题陷入泥沼,甚至有构成犯罪的风险。

权健华东国际会议中心资料图权健华东国际会议中心资料图

  权健掌门束昱辉的结局:可能面临数罪并罚

  针对束昱辉等人面临的处罚,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律师对新浪法问表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关键看情节。

  “比如,参与传销犯罪的人员达到120人以上,或者参加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参与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就属于情节严重,量刑就在有期徒刑五年到十五年之间。

  而考虑到本案还涉嫌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的最高刑是两年,如果数罪并罚,主要负责人的最高刑期可能在十七年以下量刑。比如2018年善心汇传销案宣判,第一被告人张天明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一亿元。这就是典型的数罪并罚案例。”

  除了以上两项罪名,束昱辉是否还涉嫌其他罪名?曾杰律师指出,针对其个人而言,最有可能的是涉嫌非法行医罪。

  “此前有案例表明通过权健的火疗方法导致人身事故,相关人员被判非法行医罪。而权健在火疗方法的推广中,如果存在非法行医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比如在提供火疗设备和培训中,明确或暗示他人非法行医,相关责任人也可能承担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曾杰律师指出,依照我国刑法规定,“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权健活动资料图权健活动资料图

  权健过往涉嫌传销案甩锅给经销商 取证很难?

  经销商体系曾是权健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查询裁决文书网可以看到,过往有多起与权健相关的传销案件和火疗馆事故纠纷,均以经销商受罚告终,而权健全身而退。

  例如“丁香医生”最早提到,在一些火疗馆事故纠纷,权健辩称消费款项系经销商经手,未直接打给权健;又例如在贵州六盘水一起案件中,三名权健经销商因传销活动获罪被判刑,而权健公司在供词中表示,其依法设立的直销企业对加盟商的销售模式不知情。

  同时,新浪法问早前报道患癌女童周洋家属起诉权健一事时,曾引述律师观点分析了其家属诉讼中存在取证困难。(详见 权健告不倒?律师支招:女童父亲可告其侵害生命健康权) 那么,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是否也会遭遇取证问题?

  对此,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师光虎律师指出,“从目前的报道来看,权健公司要求参加者交纳7500元成为会员,然后会员就可以发展下线,成为名义上的经销商,并且发展下线会给予一定奖励,因此,权健公司的经营方式可能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但仍需结合具体证据来进一步证明权健公司的组织架构、销售目的、计酬或返利依据等。”

  他进一步指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3.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

  因此,权健公司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罪,要结合其所发布的广告来看是否有虚假宣传成分,而不能以其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来断定。

  “综上,虽然女童父亲起诉权健公司在取证方面存在难度,但是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的取证方面,结合权健公司的规模、成立年限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安机关可以取得一定的证据。” 师光虎律师表示。

权健火疗广告资料图权健火疗广告资料图

  经销商何去何从?如构成犯罪亦要担刑事责任

  媒体披露的内部宣传资料显示,权健集团旗下有600多家全国连锁权健医院、7000多家火疗养生馆、800余家本草女人香会所。这背后究竟牵扯了多少经销商?网传数字是300万,但尚无官方信息可以佐证。

  目前针对权健经销商的整顿或处理措施还未出台。权健东窗事发,这些遍布全国的经销商是否也有存在法律风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师光虎律师对新浪财经表示,首先,以权健公司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前提,考虑权健公司经销商是否参与权健公司的传销活动。如权健公司经销商存在一定的传销行为,满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则其可能构成该罪名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如权健公司经销商故意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权健公司产品,满足“虚假广告罪”构成要件,则其可能构成该罪名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三,结合具体权健公司产品,如部分报道所述,某些产品无相应的批准文号等情况,权健公司经销商可能涉及“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罪名,需结合具体的产品情况进行认定。

  第四,如果权健公司经销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权健产品,则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

  第五,如果权健公司经销商以诊断或治疗疾病为目的经营火疗店,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师光虎律师指出,综上,结合具体情况,权健公司经销商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虚假广告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强迫交易罪”及“非法行医罪”等罪名,一旦构成上述罪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少经销商受权健蒙蔽,自身也遭受了财产损失,甚至身体损害,应当寻求法律维权武器。但是,对于那些还沉睡在百亿帝国之梦的经销商们来说,停止前述非法经营、销售行为,才是当务之急。

  权健公司被立案侦查 普通员工是否有风险?

  当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权健集团自称下设有14家分公司,覆盖全国四川、广东、浙江、江苏等多个省市,这庞大体系内的员工是否该担心自身风险呢?

  对此,曾杰律师指出,“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案件案件中,处罚的人员是有范围限制的,即只处罚组织、领导者。

  比如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

  或者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比如涉嫌传销单位的实际控制控制人,参与策划的高管以及相关高级别的代理或加盟商。

  由于权健目前是以单位的形式被警方立案,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虚假广告罪,其最高刑是两年有期徒刑,相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相对较轻的罪名,如果是以单位实施的虚假广告行为,一般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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